英不1774年條約,1772年之前,英國與不丹之間沒有政治關係。不丹的附屬國庫奇·比哈爾位於印度孟加拉和阿薩姆之間, 杜阿爾谷地把不丹腹地與庫奇·比哈爾分隔開來。1772年因邊界爭議不丹派軍隊侵入該王國,把國王迪蘭德拉·納拉揚押解到不丹拘留。1773年曾謀求庫奇·比哈爾王位而遭不丹拒絕的哈金德拉·納拉揚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約,要求英國派兵驅逐不丹軍隊,幫他獲取王位,答應支付5萬盧比作為英軍費用,並奉獻年稅收的一半給東印度公司。根據這項協定,1773年英國派遠征軍不但把不丹軍隊趕出庫奇·比哈爾,而且侵入不丹腹地。經西藏班禪喇嘛調停,1774年4月5日簽訂一項條約。內容包括雙方邊界恢復到不丹侵入庫奇·比哈爾之前的狀態;不丹方面同意放回庫奇·比哈爾國王,尊重與印度的邊界,不給敵視東印度公司的勢力提供庇護,同意英國人進入不丹的森林砍伐木材。此項條約使英屬印度與不丹建立了貿易關係,並通過不丹開闢了與西藏的貿易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