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鳳台縣誌》中記載道:“花鼓燈歷史悠久,宋代就流傳在淮河流域的鳳台、懷遠一帶”,歷經元、明、清三個朝代起起落落的發展逐漸趨於成熟。清末民初,蚌埠花鼓燈基本形成了自己流派特色,為解放後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新中國成立後,蚌埠花鼓燈這一民間藝術也進入高雅藝術殿堂,被譽為漢民族文化的典型代表。
舞蹈特色
蚌埠花鼓燈包含四百多個語彙、五十多種基本步伐,舞蹈動作超常度高,時間差大,瞬間舞姿複雜多變,這些構成了花鼓燈豐富系統的舞蹈語言體系,使花鼓燈成為用肢體語言表達複雜情節的優秀民間舞蹈形式之一。舞蹈是花鼓燈的主要構成部分,舞蹈中包括“大花場”、“小花場”和“盤鼓”等。“大花場”是集體表演的情緒舞,“小花場”是鼓架子和蘭花的雙人或三人即興表演的抒情舞,是
花鼓燈舞蹈的核心部分。“盤鼓”則是舞蹈、武術、技巧相結合的表演形式,它同時具有造型藝術的特徵。花鼓燈的舞姿和動作很講究放與收、動與靜的巧妙結合,動作的節奏性強,且富有變化。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蚌埠花鼓燈集合舞蹈、燈歌和鑼鼓音樂,將情節性的雙(三)人舞和情緒性的集體舞結合在一起,形成比較系統完整的民間歌舞藝術形式,這是漢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間舞蹈,也是淮河文化在舞蹈方面的集中體現。花鼓燈融技藝性、表演性和藝人職業化於一身,具有很強的民俗性和民眾自娛性。花鼓燈的音樂、舞姿和韻律較為完整地保存了淮河人民生活、勞動、情趣、性格、風俗、風情的記憶,承載了不同時期淮河流域的歷史和社會經濟文化,存儲了淮河人獨特的文化觀念、審美情趣、民風民俗變化的記憶。
傳承狀況
由於城市化的發展、外來多樣文化的衝擊,以及社會生態環境的變化,尤其習練者的減少、傳承人的故去,蚌埠花鼓燈藝術面臨後繼乏人和無人關注的境地。
傳承人物
馮國佩,男,漢族,1914年8月15日出生,安徽蚌埠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鄭九如,男,漢族,1920年5月生,安徽懷遠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楊再先,男,1922年生,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石春彩,男,漢族,1951年12月出生,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馮國好,男,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梅連社,男,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金明,男,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婁樓,女,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花鼓燈(蚌埠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保護措施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安徽省花鼓燈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獲得“花鼓燈(蚌埠花鼓燈)”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花鼓燈(蚌埠花鼓燈)”項目保護單位安徽省花鼓燈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獲得榮譽
2008年,蚌埠學院編排的花鼓燈舞蹈《淮河的女兒》在安徽省大學生藝術展演中獲得第一名。
2013年,蚌埠花鼓燈舞蹈《大河灣的孩子們》在夏威夷舉辦的第七屆國際青少年藝術節上獲得金獎。
主要表演
2008年,蚌埠花鼓燈在北京鳥巢演出。
2010年,蚌埠花鼓燈在上海世博中心廣場巡遊。
2013年12月,花鼓燈歌舞劇《珠城的傳說》在蚌埠大劇院首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