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區移民工作制度,提出相關工作建議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溪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 黨組書記:蔡舟
- 主要工作職責:指導、協調移民安置工作
- 機構設定:辦公室業務科
- 局長:練余天
領導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領導機構
黨組書記:蔡 舟,主持全局黨務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黨建、組織人事等工作。
局 長:練余天,主持全局政務工作,負責財務、業務、審計等工作。
紀檢組長:王 敏,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工、青、婦、關工委、老乾、檔案、信息、保密、財務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負責分管口的安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宣傳工作。
副 局 長:左華忠,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業務工作,分管維穩、安全、禁毒等工作,分管業務科。負責分管口的安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宣傳工作。
主要工作職責
(一)
(二)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移民工作部門的領導下,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的配合協助下,作好本地區國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水庫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根據國家規定標準,負責處理移民的各項補償補助費用。
(三)指導、協調移民安置工作,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
(四)根據國家有關的扶持移民政策,按照上級移民工作部門的安排,組織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等扶持規劃的編制。
(五)負責移民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安排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的資金和物資,並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小型水庫移民專項資金的安排、檢查和監督。
(六)負責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和宣傳教育,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決定,負責指導協調重大項目、重點工程以及涉及民生建設的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局工作職責,花溪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全局性綜合文稿起草、督促檢查、文秘、會務、機要、統計、檔案、保密、目標管理、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局黨組、紀檢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移民專項資金、本局區級財政預算資金的日常財務管理及核算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匯總、編報、下撥工作,年度財務決算及總決算編審、上報工作;負責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移民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和內部控制制度;對移民工程建設項目預算、承包契約及投資計畫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和綜合協調移民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組織起草有關移民工作的制度;監督、檢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移民工作宣傳、信訪維穩工作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移民幹部的培訓工作; 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移民工作;承擔移民政策執行情況調研和處理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前期工作、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配合相關項目設計單位完成實物指標調查和組織編制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組織編制移民安置和專業項目復建計畫;組織完成年度移民安置任務和專業項目復建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移民安置和專業復建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評審、招投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承擔在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
負責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後期扶持、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等扶持規劃的編制、指導、管理及審核工作;承擔全區新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調查、登記和初步核定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任務和資金年度計畫的編制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勞動就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對全區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檢查和監測評估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展扶持項目的論證、評估、立項、審批、報批、招標、監理、驗收、移交,以及後期扶持工作的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區水利水電工程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處理和調研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重大項目、重點工程以及涉及民生建設的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指導、協助相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擬定搬遷安置規劃和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