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林業綠化局

花溪區林業綠化局是花溪區人民政府下屬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縣區內林業保護、管理和綠化恢復等相關工作,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溪區林業綠化局
  • 地區:花溪區
  • 局長:鄒吉鴻
  • 紀委書記:紹先雲
  • 管理領域:林業
領導機構,職責調整,內設機構,聯繫地址,下屬單位,

領導機構

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鄒吉鴻
副局長:劉榮祥、胡萬福(黨組成員)
紀委書記:紹先雲

職責調整

(一)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地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加強全區濕地保護、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二)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綠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擬定全區林業發展和城區綠化管理的地方政策、辦法和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林業綠化的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相關經濟調節措施、辦法。管理林業和綠化資金,監督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監管本系統國有資產。
(三)組織編制全區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濕地公園等林業生態工程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監督工程項目的實施,竣工驗收、工程報賬制度管理工作。
(四)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強種苗監督管理和植物病蟲害檢疫,指導林場和苗圃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組織審定重點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方案;依法審定城市片區園林綠地建設項目的立項和規劃;參與城市片區重點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分布的審核認定;嚴格執行“綠線”和“綠色圖章”的管理制度;依法收取綠化配套建設資金、城市綠化損失補償費;依法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和伐移樹木事項;協助上級搞好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批;實行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和工程質量管理制度;負責城市片區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幹道綠地等綠化工程方案的審批工作;組織城市片區公共綠地、幹道綠地等綠化工程的實施、監督、竣工驗收。
(六)負責全區森林資源和城市片區綠地的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審批森林採伐手續,實施木材流通管理,審批木材經營加工,監督林政管理工作;歸口管理並督促查處林業行政案件,查處重大園林綠化違法違章案件;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指導管理森林認證工作,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
(七)組織野生動植物森林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使用;負責對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行管理。
(八)組織、指導護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負責全區森林和綠地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組織防控工作。
(九)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林場苗圃進行分類經營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組織協調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培育。
(十)負責全區林業技術宣傳、推廣、技術指導和技術示範工作,提高科學營林水平和社會經濟效益;組織實施本系統和鄉(鎮)林管員以及農民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林業綠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行政事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文電處理、外事、信訪、會務的承辦、催辦和查辦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議案、提案的辦理;負責收集、編髮信息;負責機關文書檔案、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稱申報、財務管理、安全生產、綜治、禁毒工作以及物資、車輛管理及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及黨、團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理論宣傳教育、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宣傳,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代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城市綠化科(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編制城市片區綠地規劃,組織實施“綠線”和“綠色圖章”管理制度;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的實施和城市片區綠化工程建設及其養護工作,對園林綠化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審;協助上級搞好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批,實行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和管護,對片區各項重大活動的環境裝飾進行布置並督促實施;負責城市片區的綠化林帶草地工程的實施及管理;審查辦理城鎮風景區林木的砍伐移植手續,指導、監督、管理風景區的護林防火工作。
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營林科
負責全區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組織實施、檢查驗收及未成林造林地管理;承擔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參與全區林業生態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負責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種苗管理和對林木種子進行質量監督檢查,核發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負責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林業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的建設生產和國有林場(苗圃)、種苗基地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造林的定點協調工作,協調各林業站對相關造林點造林任務的組織實施。
(四)林政資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和管理;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負責撫育間伐的規劃設計,森林採伐證、運輸證的辦理和管理;監督、檢查林木產品的貿易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林木、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審批木材經營加工、負責林木林地、林權管理;野生動植物管理,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和林地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林業綠化站、國有林場、鄉村林場工作。

聯繫地址

貴陽市花溪區清溪路120號

下屬單位

(一)5個片區林業站
工作職責:保護轄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林業站建設,林業站工作人員培訓,林業站工作人員上崗證核發,集體林區生態建設,集體林區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集體林場建設管理與指導,林業科學技術推廣與試驗。
1、花溪林業站
2、青岩林業站
3、石板林業站
4、孟關林業站
5、高坡林業站
(二)孟關林場
工作職責:管理國有林場,促進林業發展。國有林場規劃計畫編制,林木種苗生產供應,森林培育與經營,護林防火林木良種選育與新技術推廣,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培訓,林木種苗產品質量檢驗與執法監督,林木種苗調劑,林業信息服務。
(三)花溪苗圃
工作職責:管理國有林場,促進林業發展。國有林場規劃計畫編制,林木種苗生產供應,森林培育與經營,護林防火林木良種選育與新技術推廣,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培訓,林木種苗產品質量檢驗與執法監督,林木種苗調劑,林業信息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