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花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及全區經濟和社會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花溪區
  • 主任:李 謙
  • 副主任:黃亞軍 李 蕾
主要領導,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主任、區應急辦主任:李 謙
副主任:黃亞軍 李 蕾
副主任、區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龍興燦

職責調整

增加對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人大常委會交給區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區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辦理市人大、區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區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
(八)負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收集、編輯、報送市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擬訂全區應急管理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並指導、督促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一)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二)指導協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審查修改或者組織起草有關規章制度草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等事項。
(十四)負責接待市政府及其部門和外區(市、縣)人民政府副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及區政府其他重要客人;承擔外事僑務的相關工作。
(十五)做好行政事務工作,提供後勤保障;負責區政府機關、辦公室內部管理、公務車輛分配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督促檢查區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七)協調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實行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督促檢查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執行情況。
(十八)加強指導推進監管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的職責。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行業和關鍵領域。
(十九)強化所監管國有資產經營的財務監督、風險控制、經濟責任審計職責,進一步完善所監管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二十)加強對所出資企業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益保障的職責。
(二十一)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
負責撰寫《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所需的重要文稿和在全區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稿;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區政府召開的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起草、審核、修改區政府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及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編印出版《花溪政報》,編寫區政府大事記;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區政府領導同志所需的資料;負責區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
(二)秘書二科
負責做好區政府領導同志的秘書工作;負責承辦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及相關非常設機構的請示、報告,參與處理相關事項;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搞好區人民政府熱線電話管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承辦區政府和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電話聯繫和電話通知事項。負責區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
(三)信息科
負責全區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處理、反饋工作,編輯區政府政務信息刊物,向市政府辦公廳上報信息;搞好城市之間的政務信息交流;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的建設、管理和對自動化建設的設備購置提出建議;配合做好區政府入口網站相關內容的及時充實和更新;承擔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實施;承辦政務信息化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
(四)行政後勤科
負責辦公室後勤服務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辦公室行政經費;負責辦公室辦公設備、車輛及辦公用品管理;監督辦公室國有資產;負責接待市政府及其部門和外區(市、縣)政府副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區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事項;協助安排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接待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的接待任務。負責區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
(五)文書室
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閱、分辦、清退和銷毀等工作;負責辦理各類檔案的編號、列印和複印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機要傳真通信、保密、文印、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負責區委、區委辦公室轉來的綜合性檔案、傳真電報的辦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室(目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責任分解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負責區人民政府重要決策、決定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負責區政府全體會、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等會議及區政府制定的帶有決策性、全局性的相關檔案明確由督查室督辦的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負責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實事項目的督辦落實和區政府領導要求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負責撰寫督查報告;協助區政府領導辦理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有關事宜;負責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工作目標;負責牽頭制定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作目標;負責檢查、考核全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並對獎懲提出建議;負責全區政府系統的目標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網路建設。負責區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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