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司法局

芮城縣司法局,領導職務一正兩副一紀檢組長,現有幹警50人。

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芮城縣司法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 所在地:芮城縣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司法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司法行政的職能部門,是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各鄉(鎮)、各行各業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管理公證和鄉鎮法律服務所,指導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業務活動,監督律師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業務活動。
四指導管理鄉鎮的司法行政、人民調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負責全縣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六負責全縣司法裝備建設,監督公證、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經費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的隊伍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培訓。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編制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司法局下設辦公室、基層管理股、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鑑定中心、宣傳教育股、公證處、魏都律師事務所、龍飛律師事務所,司法所10個。
辦公室
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文印、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統計等工作;負責全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和入口網站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
基層管理股
管理、指導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承擔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法制股
負責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作風建設;負責公證工作管理,按照《公證法》的規定,督促、檢查公證處的各項法律業務工作;負責律師工作管理、律師職業道德和紀律的監督工作;負責司法行政人員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素質教育等培訓工作;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執法檢查;負責案卷的審核工作;負責執法文書的歸類存檔;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任務。
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定;組織協調法律服務機構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承辦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司法鑑定中心
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審核登記的初審工作;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的資料收集和初審工作;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管理評估和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工作、司法鑑定人的誠信等級評估工作;按照司法廳和司法局統一部署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司法鑑定工作的舉報投訴,對違法違紀的執業行為進行調查,並向上級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組織司法鑑定人參加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公證處
代表國家行使國家證明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內外交流。證明業務具體包括:契約;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上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人的其他公證事項。非證明業務具體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提存;
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縣各部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律師事務所
接受公民、法人其它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和仲裁活動;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諮詢、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它文書。

現任領導

芮城縣司法局局長:張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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