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

芒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

芒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芒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芒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
  • 辦公地址:芒市芒市大街10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創新驅動、科技發展、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工業、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和企業發展轉型升級,促產、達產、提質增效工作。
(二)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科技體制改革;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協調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設備引進,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快推進生物化工、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
(三)指導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以及市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
(四)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邊境地區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保護無線電電磁環境,查處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市內貿、外貿、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管理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工作部署;負責擬訂芒市內貿、外貿、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相關政策的建議;匯總編報和擬定全市年度進出口計畫和貿易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指導全市利用外資申報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告有關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全市口岸建設,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芒市商務發展規劃,提出體制改革意見和發展戰略,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現代流通方式;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相關政策,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八)執行全市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市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指導全市企業參與周邊國家經貿活動;聯繫服務餐飲協會工作。
(九)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進步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措施。研究制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確定重點及優先發展領域,制訂並組織實施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部門預算,管理市級科技事業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及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規劃。貫徹落實“科教興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統籌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建立並完善科技管理體制和技術創新機制及技術服務體系,組織開展新成果、新技術的引進、示範、轉移轉化和培訓工作及科技創新活動,全力做好科技人才的培育工作、推動科技示範企業的發展。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組織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多渠道、多方式、全面整合資源做好芒市科技扶貧工作。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需求分析。
(十)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算、論證、評估。管理市級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負責聯繫與市以上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科技合作,引進高科技成果,推動“市所合作”、“市院合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承擔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參與國家和省、州、市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及其他科技先進人員的遴選上報工作。協調市直各部門、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完成市、鄉兩級黨政一把手科技進步目標制考核的準備和考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宣傳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承辦市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黨政一把手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州科技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監督、指導。
(十一)完成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與州級對口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部門工作。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做好來文來電收發、登記、傳閱、交辦、催辦、督辦、歸檔和查閱等工作。起草全局工作計畫、總結、重要檔案、簡報等文字材料,審核把關局內各股室以局名義上報、下發的文字材料。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統籌做好全局性、綜合性材料的匯總、整理、校對和上報工作,以及各項考核、檢查、調研。組織、籌備、服務各類會議、重要活動,負責綜治、保密、檔案、接待、財務、車輛、內控管理、政務公開、財務公開等工作,並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黨群辦: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委、州委、市委決議和重要指示精神,執行上級黨組織群團組織布置的各項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學習,籌備黨組織、共青團、工會各項會議和培訓工作,做好會務工作。負責起草涉及黨組織、共青團、工會的有關重要檔案,做好工作計畫、安排和總結。負責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管理、黨員信息採集、整理和統計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工作及黨務公開,以及幹部的考核、考察、培養和培訓工作。加強對基層黨支部開展黨建工作的指導。負責落實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老幹部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工業發展運行股: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發展的對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綜合性政策檔案;研究提出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建議;擬訂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促進工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石化、生物化工等新興產業發展;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項目的核准、備案和申報;協調並推動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制定工業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產業調整規劃,執行有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工業、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有色金屬、黃金、建材、化工等行業管理;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市場動向;指導輕重工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和跟蹤服務,協調並推動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和檢查,以及環保措施的落實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監測分析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擬稿送審相關實施方案;組織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開展創業培訓、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等工作;履行市政府減負辦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完成州、市政府民營辦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四)內貿和市場管理股:指導和協調全市內貿經濟發展,負責全市內貿流通市場的市場準入。研究提出引導全市國內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業體系建設;組織上級財政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的實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市場建設規劃工作;負責規劃和管理全市加油站建設審批及年檢、二手車交易、鮮繭絲綢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建議,推進工貿、農貿和內外貿結合;貫徹執行國家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貿易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現代化;負責指導全市流通企業改革工作;負責組織開拓全市城鄉市場;引導全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再生資源回收、國內展覽等服務行業;負責我市內貿信息採集,報送以及重大事項的宣傳報導工作,開發和利用內貿信息資源的相關工作;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市場建設協調建議;預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健全、規範我市市場體系的規章和標準;配合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負責內貿企業市場的經營秩序整頓規範工作;做好對重要流通市場、拍賣行業的秩序整頓規範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五)外經貿管理股:負責編制全市進出口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企業申報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業務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外貿企業的進出口任務,計畫實施完成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對外貿易方面業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辦理對外貿易中實行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畫、匯總、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加工貿易服務協調工作;負責全市一般貿易、邊境貿易、加工貿易、過境貿易、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境外替代種植、轉口貿易、邊民互市貿易等業務的開拓和發展工作;研究和管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工作。分析貿易發展狀況,提出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負責全市外貿、外經、外資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擬訂下達和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年度規劃;指導辦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立項、申報等工作,參與全市對外經貿合作項目的發布、洽談和招商。負責對接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的審核及申報工作;負責管理、監督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編報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年度計畫及國家限制進口商品計畫和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上報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原材料和設備進口;負責對外商投資資金到位情況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和辦理市內投資項目利用國外貸款的相關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給外商投資商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六)口岸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市有關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口岸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全市口岸管理辦理和實施細則;按照國家有關口岸開放的政策和規定,負責全市口岸開放和關閉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口岸建設、改造及聯建配套設施的建設工作,並做好經費計畫;負責與口岸查驗單位的業務聯繫和工作協調,督促口岸查驗單位按各自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進行監督管理及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負責口岸吞吐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及信息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口岸的集疏工作,協調口岸查驗單位共同做好口岸和法渡口進出貨物通關工作,保證口岸渡口暢通;負責全市口岸服務體系的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口岸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性工作。
(七)電子商務推進股:負責統籌抓好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推行農產品下鄉、進城、工業產品下鄉,實施跨境電子商務工作,指導我市企業加快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八)科技創新股: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調研和超前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新思路;提出依靠科技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的技術措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推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計畫和措施,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相關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的引進、示範、開發及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對市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評審驗收,聯繫、協調相關科技部門,完成各級科研項目;負責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申報、管理、結題驗收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教報告制度;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實施“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責任目標;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技術支撐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雲藥之鄉相關工作;協調組織好芒市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市建設工作;協調組織好芒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工作。對科技人才工作進行協調指導,負責省科學技術獎、外國專家彩雲獎的推薦工作;負責全市外國專家管理,負責組織開展高層次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創新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負責做好科技特派員、科技輔導員、創新人才、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創新團隊、院(博)士專家工作站的培育、推薦、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工作;負責做好“三區”人才工作;負責創新創業大賽推薦工作;負責做好芒市專家團隊的管理工作。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促進縣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性工作的開展,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組織開展好科技活動周宣傳服務活動。組織做好科技對外交流、創新合作工作,積極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專項;科技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芒市工程系列技術初級職務評審相關工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綜合治理和協調保護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配合開展無線電安保和維穩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配合市應急辦管理部門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九)產業推進保障股:統籌工業、商務、科技發展的對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商務、科技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綜合性政策檔案;負責統籌抓好市級下達固定資產投資任務、招商引資任務、安全生產工作、環保整改督查、信訪工作、民爆、報廢汽車、淘汰落後產能、新型牆材、河長制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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