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爾·阿里

艾米爾·阿里 (Sayyid‘Amir Ali,1849~1928) 印度伊斯蘭教曆史學家、教法學家、社會活動家。80生於加爾各答郊區一什葉派穆斯林貴族家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艾米爾·阿里
  • 外文名:Sayyid‘Amir Ali
  • 出生地:加爾各答郊區
  • 出生日期:1849年
  • 逝世日期:1928年
  • 職業:歷史學家、教法學家、社會活動家
  • 信仰:伊斯蘭教
  • 主要成就:在倫敦創建“英國紅新月會”
  • 代表作品:《撒拉遜簡史》《伊斯蘭教之精神》《穆罕默德生平和學說評考》
個人簡介,生平簡介,宗教信仰,

個人簡介

艾米爾·阿里 (Sayyid‘Amir Ali,1849~1928) 印度伊斯蘭教曆史學家、教法學家、社會活動家。80生於加爾各答郊區一什葉派穆斯林貴族家庭。

生平簡介

青少年時代受教於英語學校,精通英語、波斯語和烏爾都語。後入加爾各答大學,
1868年獲法學、史學碩士學位,並獲印度政府頒發的獎學金,赴英國倫敦留學,繼續攻讀法學,
1873年取得高級律師資格。
學成歸國後,一度從事政治活動,於1876年創建“全印伊斯蘭教協會”,有50多個分支機構,為印度第一個穆斯林政治組織。
1890~1904年,任加爾各答高等法院法官。退休後居住英國。在倫敦創建“英國紅新月會”,出版宗教刊物,宣傳伊斯蘭教義和文化。
1909年直至去世,長期為英國皇家樞密院法律委員會委員。

宗教信仰

在宗教思想上,主張伊斯蘭教現代主義,提倡在遵循基本信仰的前提下,根據不斷變化的時代條件,對伊斯蘭教的精神加以進化論和理性主義的解釋,反對因循守舊、墨守傳統,曾對蓄奴制、一夫多妻制、蘇菲崇拜、蘇菲神秘主義等展開批判;在法學思想上,主張以靈活變通的觀點解釋四大法源,使伊斯蘭教法實體適應英國司法制度和審判程式,曾為流行於英屬印度的伊斯蘭教法的發展作出過貢獻。宗教政治思想上,一度傾向於正統觀念,反對政教分離,1924年曾與阿迦汗聯名致書土耳其政府,要求保留哈里發制度。主要著作有《撒拉遜簡史》(Short History of the Saracens)、《伊斯蘭教之精神》(The Spirit of lslam)、《穆罕默德生平和學說評考》(The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Life and Teachings of Mohammad)等。 (吳雲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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