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普拉唑腸溶片,適用於治療十二指腸潰瘍。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艾普拉唑腸溶片
- 別名:壹麗安
- 漢語拼音:Ai Pu Lai Zuo Chang Rong Pian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臨床試驗,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主要組成成分:艾普拉唑
化學名稱: 5-(1H-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亞磺醯基-1H-苯並咪唑
分子式: C19H18N4O2S
分子量: 366.43
化學名稱: 5-(1H-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亞磺醯基-1H-苯並咪唑
分子式: C19H18N4O2S
分子量: 366.43
性狀
本品為腸溶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治療十二指腸潰瘍。
規格
5mg
用法用量
本品用於成人十二指腸潰瘍,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療程為4周,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在國內臨床試驗中共有507例受試者使用過本品,有85%的把握度發現發生率為1/250的不良反應。常見不良反應(發生率大於1%、小於10%)有腹瀉(2.41%)、頭暈頭痛(2.41%)、血清轉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見不良反應(發生率大於0.1%、小於1%)有皮疹、蕁麻疹、腰痛、腹脹、口乾口苦、胸悶、心悸、月經時間延長、腎功能異常(蛋白尿、BUN升高)、心電圖異常(室性期前收縮、I度房室傳導阻滯)、白細胞減少等。上述不良反應常為輕、中度,可自行恢復。本品已完成的Ⅲ期臨床試驗受試者用藥的療程為4周,目前尚未獲得更長時間用藥的安全性數據。
禁忌
1、對艾普拉唑及其它苯並咪唑類化合物過敏者禁用。
2、由於目前尚無肝、腎功能不全者的臨床試驗資料,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2、由於目前尚無肝、腎功能不全者的臨床試驗資料,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不能咀嚼或壓碎,應整片吞服。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強,對於一般消化性潰瘍等疾病,不宜長期大劑量服用。
3、使用前應先排除胃與食道的惡性病變,以免因症狀緩解而延誤診斷。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強,對於一般消化性潰瘍等疾病,不宜長期大劑量服用。
3、使用前應先排除胃與食道的惡性病變,以免因症狀緩解而延誤診斷。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目前尚無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的臨床試驗資料,不建議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若哺乳期婦女必須用藥時,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目前尚無兒童臨床試驗資料。嬰幼兒禁用。
老年用藥
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機能均會降低,用藥應慎重。本品臨床試驗中18例60~65歲患者使用10mg治療4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與一般人群無明顯區別。
藥物相互作用
1、由於艾普拉唑抑制胃酸分泌,可影響依賴於胃內pH值吸收的藥物(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等)的生物利用度,合用時應注意調整劑量或避免合用。
2、體外試驗和代謝研究的結果提示肝臟CYP3A4酶參與本品的代謝,但目前尚不能確定CYP3A4酶為本品的主要代謝酶。國外研究結果顯示,24例健康受試者口服艾普拉唑40mg/次,每天1次,用藥5天,使CYP3A4酶的特異性底物咪達唑侖的血漿濃度升高31~41%,提示艾普拉唑屬於CYP3A4酶的弱抑制劑,推測其對經CYP2C19酶代謝的藥物(如地西泮、西酞普蘭、丙米嗪、苯妥英鈉、氯米帕明等)的代謝影響不大。
目前尚無確切數據說明本品是否經肝臟CYP2C19酶代謝,但現有的臨床試驗數據提示,人體中CYP2C19酶的基因多態性不影響本品的療效。
2、體外試驗和代謝研究的結果提示肝臟CYP3A4酶參與本品的代謝,但目前尚不能確定CYP3A4酶為本品的主要代謝酶。國外研究結果顯示,24例健康受試者口服艾普拉唑40mg/次,每天1次,用藥5天,使CYP3A4酶的特異性底物咪達唑侖的血漿濃度升高31~41%,提示艾普拉唑屬於CYP3A4酶的弱抑制劑,推測其對經CYP2C19酶代謝的藥物(如地西泮、西酞普蘭、丙米嗪、苯妥英鈉、氯米帕明等)的代謝影響不大。
目前尚無確切數據說明本品是否經肝臟CYP2C19酶代謝,但現有的臨床試驗數據提示,人體中CYP2C19酶的基因多態性不影響本品的療效。
藥物過量
迄今為止尚無過量使用本品的經驗。臨床研究中健康人口服本品40mg未見異常。如果意外大量服用應立即對症和支持治療。
臨床試驗
1.抑制胃酸分泌作用研究
12例健康受試者參與胃酸分泌抑制試驗,結果顯示,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呈劑量依賴性,具體結果見表1。
十二指腸潰瘍患者服藥第5天的24小時胃pH監測結果顯示,5mg劑量pH≥3時間百分比為93.8%,已達到治療消化性潰瘍的抑酸要求。具體結果見表2。
2.臨床試驗
本品進行了一項Ⅲ期多中心、隨機、雙盲雙模擬、陽性藥物平行對照治療十二指腸潰瘍的確證性臨床研究。入選人群分為艾普拉唑10mg試驗組和奧美拉唑20mg對照組,受試者每日晨起空腹吞服藥物一次,療程4周。試驗觀察服藥第2周末及第4周末胃鏡下潰瘍癒合情況。具體結果見表3。
12例健康受試者參與胃酸分泌抑制試驗,結果顯示,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呈劑量依賴性,具體結果見表1。
十二指腸潰瘍患者服藥第5天的24小時胃pH監測結果顯示,5mg劑量pH≥3時間百分比為93.8%,已達到治療消化性潰瘍的抑酸要求。具體結果見表2。
2.臨床試驗
本品進行了一項Ⅲ期多中心、隨機、雙盲雙模擬、陽性藥物平行對照治療十二指腸潰瘍的確證性臨床研究。入選人群分為艾普拉唑10mg試驗組和奧美拉唑20mg對照組,受試者每日晨起空腹吞服藥物一次,療程4周。試驗觀察服藥第2周末及第4周末胃鏡下潰瘍癒合情況。具體結果見表3。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艾普拉唑屬不可逆型質子泵抑制劑,其結構屬於苯並咪唑類。艾普拉唑經口服後選擇性地進入胃壁細胞,轉化為次磺醯胺活性代謝物,與H+、K+-ATP酶上的巰基作用,形成二硫鍵的共價結合,不可逆抑制H+、K+-ATP酶,產生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
毒性研究
遺傳毒性:
艾普拉唑CHL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和鼠傷寒沙門氏菌回復突變試驗結果為陽性。小鼠微核實驗結果為陰性。
生殖毒性:
大鼠在妊娠第6天到第17天經口給予本品20、80、160、320 mg/kg,動物著床前丟失略有增加,其他未見異常。
雄性大鼠交配前63天、交配期間及交配期結束後2周,雌性大鼠在交配前14天、交配期間直至妊娠第17天時經口給予本品,當劑量達到320mg/kg時,動物胎仔出現外形和內臟異常發生率升高,包括:小眼球、亞珠網膜間隙膨大、腹裂畸形、外生殖器畸形、體形短小、全身水腫、無隙肛門以及上肢和下肢異常等,枕骨、一個或更多個胸中心骨化不完全,第五掌骨未能骨化等。
大鼠在妊娠第6至產後第21天,經口給予本品,1000mg/kg組F1代大鼠出現體毛粗糙和脫毛現象,並出現骨化延遲現象。200和1000mg/kg組F1代大鼠肝臟重量顯著減輕。F1代雌性大鼠妊娠後檢查,發現黃體數、著床數和活胎數均下降。
致癌性:
P53(+/-)小鼠連續26周經口給予本品,在16和64mg/kg/d劑量下動物出現胃重量增加,病理檢查可見基底黏膜增生。F344大鼠連續24個月經口給予本品,在43和138mg/kg/d劑量下,動物胃腺體出現良性和惡性神經內分泌瘤。
艾普拉唑屬不可逆型質子泵抑制劑,其結構屬於苯並咪唑類。艾普拉唑經口服後選擇性地進入胃壁細胞,轉化為次磺醯胺活性代謝物,與H+、K+-ATP酶上的巰基作用,形成二硫鍵的共價結合,不可逆抑制H+、K+-ATP酶,產生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
毒性研究
遺傳毒性:
艾普拉唑CHL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和鼠傷寒沙門氏菌回復突變試驗結果為陽性。小鼠微核實驗結果為陰性。
生殖毒性:
大鼠在妊娠第6天到第17天經口給予本品20、80、160、320 mg/kg,動物著床前丟失略有增加,其他未見異常。
雄性大鼠交配前63天、交配期間及交配期結束後2周,雌性大鼠在交配前14天、交配期間直至妊娠第17天時經口給予本品,當劑量達到320mg/kg時,動物胎仔出現外形和內臟異常發生率升高,包括:小眼球、亞珠網膜間隙膨大、腹裂畸形、外生殖器畸形、體形短小、全身水腫、無隙肛門以及上肢和下肢異常等,枕骨、一個或更多個胸中心骨化不完全,第五掌骨未能骨化等。
大鼠在妊娠第6至產後第21天,經口給予本品,1000mg/kg組F1代大鼠出現體毛粗糙和脫毛現象,並出現骨化延遲現象。200和1000mg/kg組F1代大鼠肝臟重量顯著減輕。F1代雌性大鼠妊娠後檢查,發現黃體數、著床數和活胎數均下降。
致癌性:
P53(+/-)小鼠連續26周經口給予本品,在16和64mg/kg/d劑量下動物出現胃重量增加,病理檢查可見基底黏膜增生。F344大鼠連續24個月經口給予本品,在43和138mg/kg/d劑量下,動物胃腺體出現良性和惡性神經內分泌瘤。
藥代動力學
人體藥代動力學結果顯示,受試者單次口服(晨起空腹)本品5mg、10mg、20mg,Cmax、AUC隨用藥劑量增加而增加,艾普拉唑在人體內的過程基本符合線性動力學特徵。在受試者的尿中未檢測到原形藥。受試者連續7天口服本品,劑量為10mg/天,藥代動力學試驗顯示,連續用藥與單次用藥相比,艾普拉唑的藥動學參數無明顯改變,在體內無蓄積。連續口服4天以上後,血漿中艾普拉唑的濃度可達穩態。與空腹比較,進食可延遲血藥濃度的達峰時間,但對其它藥代動力學參數影響不大。
貯藏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1、鋁箔+藥用複合硬片包裝:(1)每盒6片;(2)每盒14片
2、口服固體藥用聚丙烯瓶包裝:(1)每瓶6片;(2)每瓶14片;(3)每瓶28片
2、口服固體藥用聚丙烯瓶包裝:(1)每瓶6片;(2)每瓶14片;(3)每瓶28片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YBH046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