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胡栽勒

艾布·胡栽勒 (Abu a1-Hudhayl,752~850)伊斯蘭教穆爾太齊賴派著名代表、哲學家。一譯“阿布·胡栽里”。以“阿拉弗”(a1'-Allaf,意為“草料商”)綽號著稱於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艾布·胡栽勒 
  • 外文名:Abu a1-Hudhayl
  • 別名:阿拉弗
  • 出生日期:752~
  • 逝世日期:850
  • 職業:伊斯蘭教穆爾太齊賴派著名代表、哲學家
簡介,用途,主要思想觀點,關於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關於意志自由問題,關於知識問題,關於《古蘭經》的性質問題,

簡介

艾布·胡栽勒生於伊斯蘭學術文化名城巴斯拉,出身於商人家庭。早年在清真寺受傳統的伊斯蘭教育,後成為穆爾太齊賴派創始人瓦綏勒·本·阿塔學說的信徒。他精通《古蘭經》、聖訓和教法,諳熟各學派學說,善於辭章和論辯。他將瓦綏勒的學說進一步發展,提出了該派早期教義的“五項基本原則”,即信仰安拉獨一,信仰安拉的公正與正義,信仰安拉許諾的獎賞和懲罰的威脅,承認犯大罪者居於信與不信道的中間地位,真主責令行善止惡為穆斯林的一項宗教義務。他奠定了該派學說體系的理論基礎。他的學說被迫隨者廣泛接受後,遂代替迪拉爾·本·阿慕爾(約730~800)的地位,成為該派巴斯拉支派的領袖。後他遷居巴格達,廣交著名學者討論教義,研究希臘哲學和邏輯學,並講學培養門弟子。曾多次參加巴爾馬克官邸舉辦的“凱拉姆”討論會,因其學識辯才出眾在巴格達學術界享有盛名。阿拔斯王朝哈里發馬蒙(813~833在位)執政後推崇穆爾太齊賴派的學說,他便活躍於巴格達清真寺宗教學校的講壇,大力宣傳該派的教義主張,從而取得馬蒙的賞識和器重,經常應邀到宮廷討論希臘哲學和教義。他與該派巴格達教法學家、大法官伊本·艾比·杜爾德(776~854)交往甚密,共同為推行馬蒙發布的宗教敕令“《古蘭經》是受造之說”的信條起了重要作用。他撰有多學科的大量宗教著作,但大多失傳,散見於後世學者的著作中。被譽為“將希臘哲學引入伊斯蘭教凱拉姆學的第一人”、“運用邏輯推理的典範”。850年卒於巴格達。

用途

在宗教哲學思想上,艾布,胡栽勒在繼承瓦綏勒學說的基礎上,以希臘哲學的唯理主義為武器,運用邏輯推理論證教義問題,賦予論題以思辨的性質,闡發了與該派其他學者不同的見解。

主要思想觀點

其主要思想觀點是:

關於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

(1)關於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他認為,安拉是純精神的、超絕萬物的絕對存在,他與其被造物之間無任何相似之處,安拉沒有形體,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能洞察和主宰宇宙及人世間的一切。他否認安拉本體外還有諸多擬人化的德性,認為安拉的德性就是其本體,德性和本體是統一的,僅是名異而實同。他說,安拉有其超然的知覺、生活和能力三種德性,但三者不是獨立於安拉本體之外的單獨存在,而是安拉獨一本體的三個方面乙安拉的德性是純精神的,而不是實體的。

關於意志自由問題

(2)關於意志自由問題。認為真主是無始的,但真主的意志不是無始的,因為意志不是真主的本體,也不是真主意欲的事物,而是無始的真主本體與真主所創造的物質世界間的橋樑。真主責令人們應行善止惡,但真主並不預先造化人們的善惡行為,因為真主是大智、大慧、大慈、大悲的,決不會命定人們去作惡。認為人有意志自由,人是自己善惡行為的主宰者,他可以憑藉自己的選擇和意志自由決定自己的行動。天賦的理性是人的意志自由的前提,人憑藉理性判斷善惡,人若失去了理智就會作惡,故人們要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人們按真主的誡命約束自己的行為,藉助理性判斷是非,就能趨善避惡。

關於知識問題

(3)關於知識問題。他把知識分為理性知識和“天啟”知識。理性知識包括哲學、自然科學,它是人們在思維中對各種事物的概念關係所作出的判斷和推理。“天啟”知識是指《古蘭經》及信條,它是通過安拉的啟示而獲得的關於信仰的知識。他說:“知識是真主所賜的恩惠。一部分知識是‘天啟’的效果,一部分知識是‘天賦’的良知。未有天啟的時候,人類往往以良知認識其義務,故人類能認識真主,能辨別善惡,能趨善避惡。”但信仰必須建立在理性基礎上,才能“確信和順從”真主。

關於《古蘭經》的性質問題

(4)關於《古蘭經》的性質問題。他認為安拉是獨一的、無始的、永恆的存在,凡被創造的萬物都是有始的,《古蘭經》是安拉從無始中創造的,故也是有始的,它是穆斯林信仰、立法的源泉和行為的準則,必須經常誦讀。還認為安拉是世界運動的推動者,現世一切事物的運動都是有始有終的。世界末日之後,將無運動可言,人類將復活,在天園或火獄中分別享有永久的幸福或刑罰。艾布·胡栽勒的學說對伊斯蘭教學術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門弟子奈薩姆等進一步發展了其學說。 (楊克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