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艦艇損管”。為保持或恢復艦艇自身生命力和作戰能力而採取的預防、限制和消除損害的制度措施和行動的統稱。主要包括:防沉與抗沉;防火、防爆與滅火;防止和消除蒸汽的損害;保持或恢復艦艇的武器、設備系統的正常工作等。主要措施有:對防沉、損管設備定期檢查保養,教育艦員嚴格遵守保障艦艇安全的條令制度,嚴格按照損管部署,定期進行損管訓練與操演,及時消滅危害艦艇安全的隱患。
水面艦艇損害管制條例,1990年11月海軍司令部頒發。包括總則、損管組織指揮與訓練、防沉與抗沉、防火(爆)與滅火、技術裝備的戰鬥使用與破損後的處理、艦艇在原子、...
簡稱“艦艇損管”。為保持或恢復艦艇自身生命力和作戰能力而採取的預防、限制和消除損害的制度措施和行動的統稱。主要包括:防沉與抗沉;防火、防爆與滅火;防止和消除...
艦艇損害管制器材,簡稱“艦艇損管器材”。艦艇上用於抗沉、滅火、修復技術裝備,局限或消除其他損害的制式器材。包括堵漏器材,排水器材,滅火器材,管路電纜修復器材等。...
損管是損害管制的簡稱。損害管制是指艦艇為保持或恢復自身生命力所採取的預防、限制和消除損害的措施和行動。損害管制的器材主要包括:堵漏器材、排水器材、消防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