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戶謀客案

船戶謀客案是一起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船戶謀客案
  • 發生地點:章灣
  • 涉及人物:葉新
  • 處理結果:死刑
案件記載
蘇州府吳縣船戶單貴、水手葉新受僱徽商寧龍,船至章灣,單置酒灌醉寧龍主僕,丟入水中,仆季興淹死,寧被人救起,遂狀告單、葉謀財害命。知府吳士鳳令捕單、葉。時單、葉將寧龍所販絹另船南京發賣,得銀千餘兩,對外謊稱遭劫。到案之後死不承認。吳上單、葉船中細查,發現船底有一夾層,內有雜物及兩箱白銀。單、吉稱此均他人暫存,要認出雜物中有一舊皮箱屬己,箱內左側有“鼎”字為志,驗過屬實。吳遂用重刑拷打,單、葉二犯終於供出實情。吳判單、葉大辟以抵季命,贓還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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