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
內容,詳細,部分詳解,五眼,五力,五根,陀羅尼門,四緣,四靜慮,十一智,十想,十行,三聚,三界,七聖財,六神通,三聚淨戒,十重戒,八解脫,八念,喜,舍,回向,八十一法,
內容
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恆住舍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詳細
又有,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遍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舍,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恆住舍性,七十、一切智,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部分詳解
五眼
一、肉眼,肉身所有之眼。
二、天眼,色界天人所有之眼,人中修禪定可得之,不問遠近內外晝夜,皆能得見。
三、慧眼,謂二乘之人,照見真空無相之理之智慧。
四、法眼,謂菩薩為度眾生照見一切法門之智慧。
五、佛眼,謂得一切種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乃至大慈大悲等諸功德,是名佛眼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是為五眼。肉眼障內近色。天眼障外遠色。慧眼所照觀空。法眼照有。佛眼空有俱照。明過四眼。所不能知。悉皆明淨。凡言眼者。以為功良由境別不同。所以分之為五
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內,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以此礙故求天眼,得是天眼,遠近皆見,前後內外、晝夜上下,悉皆無礙,是天眼見。和合因緣生假名之物,不見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如前、中、後亦爾,為實相故求慧眼。得慧眼不見眾生,盡滅一異相,舍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內滅,是名慧眼。但慧眼不能度眾生,所以者何?無所分別故。以是故生法眼。法眼能令行人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眾生各各方便門,令得道證。法眼不能遍知度眾生方便道,以是故求佛眼。佛眼無事不知,覆障雖密,無不見知。於餘人極遠,於佛至近;於余幽暗,於佛顯明;於余為疑,於佛決定;於余微細,於佛為粗;於余甚深,於佛甚淺。是佛眼無事不聞,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為難,無所思惟。一切法中,佛眼常照。
五力
五力者謂信、進、念、定、慧之五根增長,有治五障之勢力也。止觀輔行問云:‘名同於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未破,更須修習,令根增長。根成惡破,復名為力。’
一、信 信力,謂信根增長破諸邪信也,又謂信正道及助道法。若信根增長,則能遮諸煩惱,不為偏小諸疑所動,故名信力。
二、進 進力,謂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也。又進行此正道及助道法時,若精進根增長,則能除身心懈怠,成辦出世之法,是為精進力。
三、念 念力,謂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也。又謂念於正道及助道法,若念根增長,則能破諸邪想,成就一切出世功德,是名念力。
四、定 定力,謂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也。又謂攝心正道及助道法,若定根增長,則能破諸亂想,發諸事理禪定,是名定力。
五、慧 慧力,謂慧根增長,能破三界諸惑也。又謂四念處之慧,照了一切諸 法,若慧根增長,則能除一切邪妄之執,破一切偏小之慧,故名慧力。
又曰:‘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
五根
謂修行之人修四念處觀,雖善萌微發,根猶未生,根未生故,善萌易壞。今修五法,使善根生,故以根為名也。(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也。)
一、信根:謂信於正道及助道法,則能出生一切無漏禪定解脫,是名信根。(正道者,即四念處觀也。助道者,即五停心之觀也。無漏者,因修禪定不落生死也。)
二、精進根:謂既信四念處正觀及諸助道善法,倍策精進,勤求不息,是名精進根。
三、念根:謂但念正道及諸助道,是名念根。
四、定根:謂攝心正道及諸助道,相應不散,是名定根。
五、慧根:謂四念處之慧,為定法所攝,內性自照,不從他知,是名慧根。
根即能生之義,謂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也。一、信根,謂信於正道也。二、精進根,謂修正法無間無雜也。三、念根,謂於正法記憶不忘也。四、定根,謂攝心不散也。五、慧根,謂於諸法觀照明了也。
五根者: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爾。此五隨名,即心所中各一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緣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惡法故名力。
陀羅尼門
梵語陀羅尼,華言總持,以其持善不散,持惡不生也。蓋菩薩以總持之法,隨順一切眾生言音,開導正信,令其滅諸噁心,而行一切善法,是為菩薩陀羅尼門。
一、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
已生者,謂粗纏所攝;惡不善法者,謂能起惡行欲界煩惱及隨煩惱。惡、不善義已如前說。為令斷故者,謂修彼對治令微薄故。生欲者,謂起證斷樂。欲策勵者,謂不忍受惡及歸趣斷故。發起正勤者,謂多種堅固修彼對治。策心者,謂修彼對治,修慧現行。若心沉沒,煩惱染污,策心令舉故。持心者,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若心浮舉,煩惱染污,持心令下故。
二、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
未生者,謂增盛隨眠所攝,能起粗纏之因。為不生故者,謂令粗纏不現行故。生欲者,謂起為證不現行。欲策勵者,謂由不忘住,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發起正勤、策心、持心,皆如前說。
三、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
未生者,謂所未得。善法者,謂聞思修所生三慧。由無過義,故名為善。為令生故者,謂令彼得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策勵者,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發起正勤者,謂長時殷重,多堅修習。此上三句顯得不定地對治,惡不善法聞思兩慧所攝善法。策心、持心者,謂為得修慧故。余如前說。
四、已生善法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生欲策勵,乃至廣說。
已生者,謂已得故令住者謂聞慧。令不忘者,謂思慧。令修滿者,謂修慧。此上三句顯唯守護已所得善,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者。如其次第,不唯於彼生知足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余如前說。
四緣
緣是指一切物事之間生起一種互相交涉的關係,這種關係共有四種,叫做“四緣”。
一、因緣因緣者,於一物之生,賦與強力曰因,旁添弱力曰緣。世間的一切事物,皆由因與緣的和合而生而有;因是指主要的原因,緣指次要的助緣,例如草木,種子即其因,水土日光等資養即其緣。
二、所緣緣 心對於境界時(如眼之於色),心謂之能緣,境界謂之所緣。心、心所法緣其境界而生起,名為所緣緣。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
三、等無間緣 心所相續上而立的緣,滅於前念之心法,己逃避而開導彼,以引起後念心法之作用。猶如渡野中獨木橋,前人避開以渡後人。等者等同之義,前念後念其心心所之數,雖有增減,而各自之體,皆為一個,無一法而二體並起者,前念後念各為一個而相等者,謂之等。如色法不然,前剎那雖為屬一極微者,然後剎那則同體之極微有增而為三者,又有反之而較前剎那減少者,前後不等也。無間緣者,於前心與後心之間,無他間隔之物體,縱經若干時前念之心法,直與後念之心法為生緣也。此緣唯局於心法,於余法不通。又阿羅漢臨涅槃最後心之心心所外,一切之心法,盡有此緣用。阿羅漢入於涅槃,畢竟不再起心法,故彼之最後心,失此緣用也。
四、增上緣 謂起他法與以強力者,即是這一法的生起,是由另一法幫助的緣,才能令其加增向上。如眼根之能生眼識,田土之能生米麥。增上緣者,起法強,故曰增上。
四靜慮
有二種:一定靜慮,一生靜慮。定靜慮者,生於四靜慮天之禪定也,舊雲四禪定;生靜慮者,其天處也,舊雲四禪天。
爾時世尊言:有四天道,令諸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何等為四?謂有一類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一天道。復有一類,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復有一類,離喜住舍,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應舍。第三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三天道。復有一類,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舍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第四天道。如是四種,皆令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
問:此四靜慮自性云何?
答:各以自地五蘊為自性,是名靜慮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問:何故名靜慮?
答:若能靜息一切煩惱,及能思慮一切所緣,名為靜慮。
十一智
[一、世俗智],謂世間有漏之智,不能出離生死,故名世俗智;亦云名字智,謂但有其名,而無其理也。(有漏者,謂漏落三界生死也。)
[二、法智],謂欲界苦集滅道四諦下,苦法等無漏之智,能斷欲界見惑煩惱,故名法智。(無漏者,謂不漏落三界生死也。見惑者,謂意根對法塵起諸分別也。)
[三、類智],謂色界、無色界四諦以欲界四諦比類而觀,從是斷上二界見惑,發苦類等無漏之智,故名類智。
[四、苦智],苦即逼迫之義。謂觀五陰等法,以無常、苦、空、無我得無漏智,故名苦智。(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無常者,謂五陰之身,終壞滅也。苦者,謂此身受生死逼迫等苦也。空者,謂此身由四大假合而成,畢竟不有也。無我者,謂四大各離,何者是我也。)
[五、集智],集即招集之義。謂觀見、思煩惱之因,而能招集生死之果,得無漏智,故名集智。(見、思者,見即見惑也,思謂眼等五根對色等五塵起諸貪愛也。)
[六、滅智],滅即斷滅之義,謂斷滅見、思煩惱,得無漏智,故名滅智。
[七、道智],道即能通之義。謂戒定慧之道,能通至涅槃;依此而修,得無漏智,故名道智。(梵語涅槃,華言滅度。)
[八、他心智],謂知欲界、色界,現在心、心所法及知無漏心、心所法,故名他心智。(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等也。)
[九、盡智],謂我見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已,如是念時,得無漏智,故名盡智。
[十、無生智],謂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我斷集已,不復更斷;我證滅已,不復更證;我修道已,不復更修。如是想時,得無漏智,故名無生智。
[十一、如實智],謂於一切法如實正知,無有掛礙,是佛之智,故名如實智。
十想
一無常想 二苦想 三無我想 四食不淨想 五世間不可樂想 六死想 七不淨想 八斷想 九離想 十盡想
次八念而辯十想者。大智度論雲。九想如縛賊十想如殺賊。若爾即應次前九想而明。但為修九想時。有恐怖等障故。須說八念。既得離諸恐怖。則心安無障。故次說十想也。通言想者。能轉心轉想也。能轉計常樂等。諸顛倒等想。故名為想。前三想為斷見諦惑說。中四想為斷思惟惑說。後三想為修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之聖果也
一、無常想 想即觀想,謂觀諸眾生及諸世界一切有為之法,遷流代謝,皆悉無常。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生滅,是名無常想。
二、苦想 謂觀五陰之身,一切有為之法,常為諸苦之所逼迫。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眾苦,是名苦想。
三、無我想 謂觀一切諸法,畢竟空寂,皆無有我。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我想,是名無我想。
四、食不淨想 謂觀諸飲食,皆從不淨因緣而生。如肉從精血水道所生,實為膿蟲住處。又如酥及酪,血所變成,與爛膿無異。廚人污垢,種種不潔。作是想者,智慧相應,斷不淨食,是名食不淨想。
五、世間不可樂想 謂觀世間一切色慾滋味、車乘服飾、宮室園苑,皆是惡事,心生厭離,不可樂著。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貪樂,是名世間不可樂想。
六、死想 謂觀此身,念念無常,剎那生滅,遷謝不停。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死相,是名死想。
七、不淨想 謂觀此身,從煩惱業種為因,父母不淨為緣,和合而成,內有三十六物,外則九竅常流,皆悉不淨。作是想者,智慧相應,遠離塵垢,是名不淨想。
八、斷想 謂觀有餘涅槃之相,斷諸結使,得無漏道。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同斷三毒,是名斷想。
九、離想 謂觀涅槃之相,遠離煩惱結使。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離愛欲,是名離想。
十、盡想 謂觀無餘涅槃之相,滅一切苦,盡諸結使,一切煩惱,不復更生。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同盡諸漏,是名盡想。
十行
菩薩五十二位修行中,因菩薩經十信十住,已成佛子,自得己利,復須長養利他功行,是故廣行饒益,,故名十行,亦名十長養。
一、歡喜行 謂由前十住,進修功滿,已成佛子,具佛妙德,能於十方剎土,隨順饒益眾生,自他俱喜。經云:‘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二、饒益行 謂善推妙德,饒益眾生,使得法利,不生厭想。經云:‘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三、無嗔恨行 自覺覺他,無違逆者。又曰無嗔恨、無違逆。
四、無盡行 隨眾生之機類,而現其身,三世平等,通達十方。利他之行無盡也。
五、離痴亂行 謂妙智了達一切法門雖各不同,悉皆歸於一理而無差誤。經云:‘一切契約,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痴亂行。’
六、善現行 謂由無痴亂行,故能於同類中,顯現異相,於異相中,不見有異,同異圓融,互現自在。經云:‘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七、無著行 無著即無礙之義也,謂由善現之行,充擴圓融,以滿空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而塵相不壞,塵界交現,小大無礙。經云:‘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八、尊重行 謂前無著行中,現塵現異,皆是般若觀照之力,然般若於六度中,稱為第一,可謂至尊至重矣。經云:‘種種現前,鹹是第一波羅密多,名尊重行。’
九、善法行 謂於妙觀慧中,種種明現,以顯圓融之德。十方諸佛,莫不依此圓融而為法則。經云:‘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十、真實行 謂前圓融得相,一一皆是無為真實之性,然依性起修,則所修之行,無非真實矣。經云:‘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三聚
正定聚是指一定可以證悟的一類眾生;邪定聚是指畢竟不能證悟的一類眾生;不定聚是指介於正邪之間,可能證悟也可能不證悟的一類眾生。三聚就是三類眾生的意思。
[一、正性定聚] 謂斷貪嗔痴等,煩惱皆盡,心無邪偽,此性決定,聚集不散,是名正性定聚。
[二、邪性定聚] 謂四惡趣及一切邊邪等見,不信正法,皆名邪性。此性決定,聚集不散,是名邪性定聚。(四惡趣者,修羅趣、餓鬼趣、畜生趣、地獄趣也。)
[三、不定性聚] 謂此性或可為邪,或可為正,定非一向,未決定之種性,名不定性聚。
三界
欲有四種:一者情慾,二者色慾,三者食慾,四者淫慾。上自六欲天,中至人界的四大部洲,下至八大地獄等,男女相參,多諸染欲,故名欲界。
在欲界之上,因此界的眾生,但有色相(謂雖離欲界穢惡之色,而有清淨之色),並無女形,亦無欲染,皆是化生,尚有色質,故名色界。
天色界無一可謂為色法之物質,亦無身體,無宮殿,但存識心,而住居於深妙之禪定,故謂之為無色界。此無物質之世界,雖不能定其方處,而就果報之勝之義,謂在色界之上。
七聖財
七種能使人轉凡成聖的功德法財。諸經所說少異。寶積經說:“云何聖財?謂信(信受正法)、戒(嚴持戒律)、聞(聽聞正法)、慚(於己有慚)、愧(於人有愧)、舍(舍離一切而無染著)、慧(以智慧照見事理),如是等法,是謂七聖財。彼諸眾生,不獲此故,名極貧窮。”
又曰七菩提分,七覺支。覺有覺了覺察之義。此為使定慧均等之法,故名等覺。覺法分七種,故曰支,或曰分。
一、擇 擇法覺分,以智慧簡擇法之真偽也。又擇謂揀擇,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擇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之法,故名擇法覺分。
二、進 精進覺分,以勇猛之心,離邪行而行真法也。又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
三、喜 喜覺分,心得善法而生歡喜也。又喜即歡喜,謂心契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而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
四、除 除覺分,亦名輕安覺支,又作猗覺支。斷除身心粗重,而身心輕利安適也。又除即斷除,謂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虛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
五、舍 舍覺分,又名行舍覺支。舍諸謬妄一切之法,皆平心坦懷,更不追憶也。此行蘊所攝舍之心所,故云行舍。又舍即舍離,謂舍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名舍覺分。
六、定 定覺分,心住一境而不散亂也。又定即禪定,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覺分。
七、念 念覺分,常明記定慧而不忘,使定慧均等。又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
六神通
一天眼通 二天耳通 三知他心通 四宿命通 五身如意通 六漏盡通
天眼通所謂能見六道眾生,死此生彼,苦樂之相,及見一切世間種種形色,無有障礙,是為天眼通。(六道者,天道、人道、阿修羅道、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也。)
天耳通所謂能聞六道眾生語言。及世間種種音聲,是為天耳通。
知他心通 所謂能知六道眾生心中所念之事,是為他心通
能知六道眾生心及數法。種種所緣念事。是名知他心通。
宿命通所謂能知自身一世、二世、三世乃至八萬大劫宿命,及所行之事;亦能知六道眾生,各各宿命,及所作之事,是為宿命通。
如意通 又雲神足通,神境通。變現自在如意,故名如意。飛行自在,故名神足。六塵之境,轉變自在,故名神境。『謂隨意變現,飛行自在,一切所為,無有障礙也。』
一者飛行速到山障無礙,於此界沒,從彼界出;於彼界沒,從此界出;〖即身如其意,隨念即至,可在一想念之間,十方無量國土都能同時一一到達,變化無窮。〗二能轉變自身他身。及世間所有。隨心自在。是為如意通
漏盡通漏盡通者,漏即三界見、思惑也。所謂諸羅漢舍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於現法中自身作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 是為漏盡通。
(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見、思惑者,謂意根對法塵起諸分別,曰見惑。眼耳鼻舌身五根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起諸貪愛,曰思惑。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
三聚淨戒
聚,集也。戒,禁戒也。此三種戒,能攝一切大乘諸戒,故名三聚淨戒。三聚淨戒是總括大乘菩薩一切戒律的三個分類,而菩薩戒本沒有特殊的戒相。
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所行之行,能攝一切善法也。謂身口意所作善法及聞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無不聚攝,故名攝善法戒。(三慧者,一聞慧,謂聞法而生智慧也;二思慧,謂思惟而生智慧也;三修慧,謂修習而生智慧也。六度者,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智慧也。)
攝眾生戒所謂慈悲喜舍化及一切眾生皆得安樂。
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
攝律儀戒在斷煩惱,配於“煩惱無盡誓願斷”。攝善法戒在成就佛道和修學法門,配於“佛道無上誓願成”和“法門無量誓願學”。攝眾生戒在度眾生,配於“眾生無邊誓願度”。又攝律儀戒,如持不殺止惡不生,離諸染污,是為法身之因。攝善法戒在行諸善,深究法門而證佛道,是為報身之因。攝眾生戒在以慈悲利益眾生,是為應身之因。
十重戒
又名十波羅夷,即梵網經中所說的十無盡藏戒,因此種戒的戒相雖只有十種,但是已經包含了法界一切之戒,故名無盡藏戒。又因別於四十八之輕戒,故稱為重,誰要是犯了,即得波羅夷罪。
梵網經云:‘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敬心奉持。”’
第一、殺戒 謂慈心憐愍,不斷一切命也。經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波羅夷罪。’
第二、盜戒 謂不攘竊他人一切財物也。經云:‘一針一草,不得故盜。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是波羅夷罪。’
第三、淫戒 謂守禮自防,不應行欲事也。經云:‘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親屬,是波羅夷罪。’
第四、妄語戒 謂言當誠實,不應虛妄誑他也。經云:‘應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是波羅夷罪。’
第五、酤酒戒 謂酒能昏神亂性,故不應酤也。經云:‘一切酒不得酤,是起罪因緣。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是波羅夷罪。’
第六、說四眾過戒 謂不應說他人好惡長短也。經云:‘聞外道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輩,令生善信。若反更自說他人罪過,是波羅夷罪。’
第七、自贊毀他戒 謂不自矜伐,不謗他人也。經云:‘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波羅夷罪。’
第八、慳惜加毀戒 謂心無鄙吝,悉舍所有也。經云:‘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人所須,一切給與。而以噁心嗔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反更罵辱者,是波羅夷罪。’
第九、嗔心不受悔戒 謂不應生忿怒之心也。經云:‘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嗔不解者,是波羅夷罪。’
第十、謗三寶戒 謂於佛法僧所,常見恭敬尊重,不應謗毀也。經云:‘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剌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念妄見,是波羅夷罪。’
八解脫
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 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貪不起,故名解脫。此初解脫依初禪定而起,緣欲界之色也。
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 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使更為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依二禪而起。緣初禪之色也。以上二者為不淨觀。
三、淨解脫 此第三解脫之位,依第四禪而起,亦緣欲界之色,所緣之色名為淨色!故名淨解脫。
四、空無邊處解脫 希求無色。名之為空。空處四陰離縛。名空處解脫。
五、識無邊處解脫 空境廣多。多緣則繁。厭境存心。名之為識。識處四陰離縛。名識處解脫。
六、無所有處解脫 以識多故。令心勢亂末。若心境俱亡。名為無處有處。其處離縛。名為解脫。
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聚集【過去、現在】一切煩惱之惑,無所明了,故曰無明。因未斷諸煩惱、又諸法無常,種種煩惱則得生起:諸有想瞬速起,生已復滅,為是無想;滅已再生,轉為有想。故言非想非非想處。
八、滅受想定身作證具住,滅受想定者,滅盡定也,故名解脫
八念
阿那律陀在枝提瘦水渚林中宴坐思惟,心作是念:道從無欲,非有欲得;乃至道從智慧,非愚痴得。於是世尊以他心智,知彼心中所念,而現其前,為說大人八念也。(梵語阿那律陀,華言無滅,佛之弟子。)
[一、道從無欲非有欲得] 謂比丘修道,當於一切塵境不生希欲之心,雖自得無欲,而不令他知,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無欲,非有欲得。
[二、道從知足非無厭得] 謂比丘修道,衣但覆形,食但支命,一切所需,悉當知足,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知足,非無厭得。
[三、道從遠離非聚會得] 謂比丘修道,於世間諸法及己身心俱當遠離,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遠離,非聚會得。
[四、道從精勤非懈怠得] 謂比丘修道,當常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恆自起意專一堅固,不捨方便,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精進,非懈怠得。
[五、道從正念非邪念得] 謂比丘修道,當觀察身心內外諸法,悉皆空寂,無有邪念,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正念,非邪念得。
[六、道從定意非亂意得] 謂比丘修道,當遠離諸惡之法,凝心禪定,無有散亂,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定意,非亂意得。
[七、道從智慧非愚痴得] 謂比丘修道,當觀察世間興衰之法,而得智慧明達,分別曉了,悉除惑業,盡生死苦,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智慧,非愚痴得。
[八、道從不戲樂非戲行得]謂比丘修道當常寂靜,遠離嬉戲之樂,游觀之行,安住無為之理,正意而解,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不戲樂,非戲行得。
喜
1、喜者:謂正修習方便為先,深慶適悅心欣踴性。
2、若於有樂親怨中三品有情,平等欲慶其樂;當知是喜。
3、若諸菩薩、於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為喜。
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作是思惟:‘三界熾火,我已出離,故生歡喜;久相纏系生死之繩,我已斷截,故生歡喜;於生死海尋伺取相,我已永出,故生歡喜;無始所豎憍慢之幢,我已摧折,故生歡喜;以金剛智破煩惱山,令永散滅,故生歡喜。我自安隱,復安隱他。愚痴、黑暗、貪、嗔、慢等煩惱系縛,久寐世間今始得覺,故生歡喜;我今已免一切惡趣,復能濟撥惡趣有情令得出離,故生歡喜;有情久於生死迷亂不知出道,我今濟撥開示正路,皆令得至一切智城畢竟安樂,故生歡喜。’如是等類名為大喜。
舍
1、施捨之義,如財施法施是。
2、捨棄之義,如捨棄三毒煩惱,或捨棄怨親之心而一視同仁是。
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普於一切眼所見色,耳所聞聲,鼻所嗅香,舌所嘗味,身所覺觸,意所了法,不著不離而起舍心,如是等類名為大舍。
回向
或作回向。回者迴轉也,向者趣向也,迴轉自己所修之功德而趣向於所期,謂之回向。期施自己之善根功德與於他者,回向於眾生也。以己之功德而期自他皆成佛果者,回向於佛道也。經曰:‘言回向者,回己善法有所趣向,故名回向。’
八十一法
指教乘法數卷十二歸納大般若經所說法門,計有八十一科。即:一為色,二為心,三為五陰,四為十二入,五為十八界,六為四諦,七為十二因緣,八為十八空,九為六度,十為四智,合為八十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