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契約,又稱“航程租船契約”。簡稱“程租契約”。是指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關於船舶出租人按一個或幾個航次將船舶租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
航次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一艘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艙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間或區域之間進行一個航次或數個航次承運租船人指定的貨物,由租船人向船東支付相應...
租期為一個或幾個連續航次的租船契約。其性質是貨物運輸契約。出租人雖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對船舶的控制,負責配備船長和船員,並組織營運。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
蒸汽機船或內燃機船舶名見第5欄,總/淨登記噸見第6欄,貨物載重量大約噸見第7欄,現在動態見第8欄,根據本租船契約作好裝貨準備的大約時間見第9欄。 上述船舶應...
航次租船運輸,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艙位,裝運約定的貨物從一港運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運輸形式。航次租船運輸下,出租人與承租...
3.承租雙方的責任義務全部依據租船契約的類別和條款。4.有明確的書面的租船契約。租船性質 1.貨物運輸契約。2.財產租賃契約。租船方式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較航次租船契約而言,定期租船契約是更為“自由”的一類契約,即幾乎沒有什麼強制性的法律規範適用於定期租船契約,甚至有關船舶適航性的內容也是完全依定期租船契約本身...
租船契約當事人是指對租船契約的履行承擔責任的人。航次租船契約的當事人應該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因為他們對航次租船契約的履行都要承擔責任,為此,租船契約中須...
統一雜貨租船契約,是指由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制定的適用航次租船方式的契約範本。目前普遍使用1976年和1994年修改本。該範本適用乾散貨和雜貨的航次運輸,是當今航次...
租船運輸中雙方締結的是租船運輸契約。常見的租船契約包括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種形式。但中國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只包括了航次租船契約,...
COA契約就是包運租船所簽訂的契約。期租船是按照天數付租金,單位為美元/天。航次租船則按照貨物重量或體積付運費,單位為美元/噸 或者 美元/立方米。這兩種租船方式...
包船租船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連續航次租船的特徵,所不同的是包船租船每航次的貨物運輸都受包船租船契約的制約,從某種意義上看,包船租船契約是“總契約”,而每一...
速遣費(Dispatch Money):航次租船契約中, 承租人(Charterers)實際使用的裝卸時間比契約約定允許使用的裝卸時間(Allowable Laytime)短,因而縮短了船舶為裝卸作業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