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攝領航(Aerial photography)是指利用領航圖、地標或其他導航儀器(如GPS系統)保證飛機在設計的航線上,按要求進行航空攝影的工作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航攝領航
- 外文名:Aerial photography
- 釋義:進行航空攝影的工作過程
- 學科:交通工程
儀器設備,劃分攝影分區,注意事項,
儀器設備
1、RC- 10A 型 航攝儀。光學性能與RC-10相同,在 RC-10型 結構 上有所改進,將電器及自動曝光部分集成到機身內部,曝光的同時在底片邊緣有曝光時間,光圈的記錄,並且可與慣導交聯。當與慣導連線時,開關航攝儀由慣導控制,在曝光同時,底片邊緣記錄有照片的經緯度、航高 、 航向、 航偏及飛 機的傾角 、 俯 仰角等數據 。
2、RC- 20 型航攝儀,在 RC-10上再次改進,最大特點是設有像移補償裝置 (FMC ) 。 按照飛機的速度引起 的像點位移減到最小 。
3、RC-3 0 型航攝儀, 它是RC-20的改進 型,並裝有相機與GPS導航系統的接口,能控制相機在攝影時的狀況,對飛行質量方面也有所控制,並指出出錯碼 。
劃分攝影分區
劃分攝影分區時應注意:
①航攝分區的界線應與成圖輪廓線相一致;
②航攝分區內的地形高差不能超矗熱下規定:
當航攝比例尺小於1︰8000時,不得大於四分之一航高;
當航攝比例尺大於或等於1︰8000時,不得大於六分之一航高。
攝影航線的方向原則上均沿東西方向敷設,因為航線方向與圖廓線平行,有利於航測作業。此外,在小比例尺航攝時,航高一般都大於3000m,由於地球自轉的影響,風向一般均為東西方向,此時沿東西方向敷設航線有利於改正偏流,保證飛行質量。
在特殊情況下,如線路、河流、國境線、海島、特殊地形條件等也可按南北或任意方向(如沿山谷、山脊線方向)敷設航線。
注意事項
航攝單位在與用戶單位簽訂契約後,就可以著手擬訂航攝技術計畫,但在擬訂航攝技術計畫之前,首先應詳細了解攝區的地勢、地形情況、地物點高程、地物種類和特性以及它們的分布情況,以便為劃分攝影分區、設計航線、進行航攝技術計算和選定合適的曝光和沖洗條件等作好充分的準備。如果航攝地區的舊地形圖資料不全或過於陳舊,還須考慮進行勘查飛行以填補和修正原有舊圖,以免在航攝領航和攝影時產生困難。其次,還要詳細分析當地氣象資料,其中包括攝影期限內的晴天數、陰天數和大風天數,從而估計出有效的航攝天數,以便為統一調配航攝機組人員和飛機作出初步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