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航向重疊又稱“縱向重疊”。航空攝影中,由於相鄰像片是從空中不同位置拍攝的,故重疊部分雖是同一地面,但影像不完全相同。其作用是:交通遙感的航片屬中心投影,隨著投影距離的變化,投影面積的傾斜,和地形的起伏都會產生投影距離的誤差,為保證航片的解譯精度,同時為了動態交通分析的需要,應儘可能利用航片中接近垂直投影的部分,這就要求同一航線的航片保持部分航向重疊。航攝內容的不同,航向重疊度也有所不同,如航攝靜態交通問題,其航向重疊度一般不少於60%,如要航攝研究動態交通問題,其航向重疊度則不得低於70%。
相片重疊
相片重疊是一種攝影測量的前提條件。指在攝影測量中,相鄰相片上包含同一地區影像的部分。重疊的多少以占全張相片面積的百分數來表示,稱為重疊度。足夠的相片重疊是進行立體觀測和模型連結所必須的。在航空攝影測量中,沿同一航線各相片間的重疊,稱為航向重疊或縱向重疊;相鄰航線間相片的重疊,稱為旁向重疊或橫向重疊。
航向重疊與旁向重疊是進行立體觀察、立體量測及像片連線的必須條件。
航向重疊度
飛機沿航線攝影時,相鄰像片之間或相鄰航線之間所保持的影像重疊程度。前者稱為航向重疊度,後者稱為旁向重疊度。以像片重疊部分的長度與像幅長度之比的百分數表示。為滿足航測成圖的要求,一般規定:航向重疊度為60%,最少不得少於53%;旁向重疊度為30%,最少不得少於15%;當地形起伏較大時,還需要增加因地形影響的重疊百分數。
地面起伏較大時,還應增大重疊度。隨著航空數位相機的套用,已有航向重疊>80%、旁向重疊>40%~60%的大重疊航空攝影測量;利用三線陣感測器攝影,還具有100%的重疊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