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海洋資源豐富。“港、景、漁”是舟山最大的海洋特色資源。港,深水岸線眾多,港口資源豐富,全市水深15米以上岸線200公里,港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主航道可通行20萬噸以上船舶,境內的蝦峙門國際航線可全天候通行30萬噸以上巨輪。景,是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境內有“海天佛國”普陀山、“南方北戴河”嵊泗列島兩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有岱山、桃花島兩個省級風景名勝區。漁,素有“東海魚倉”和“祖國漁都”之美稱,海域內盛產魚、蝦、貝、藻類等海水產品500多種,全市漁業年產量在120萬噸左右,是全國最大的漁場。
自然條件良好。舟山屬北亞熱帶南緣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5. 6-16.6℃,平均降水量936-2257毫米,平均日照1940-2257小時,冬暖夏涼,溫和濕潤,光照充足,熱量充沛。土壤分布具有島嶼的特殊性,總的表現為各島濱海到丘陵頂部,呈環狀分布,且土壤類型多樣,有紅壤、濱海鹽鹽土、水稻土、粗骨土、黃壤等9個土類。
農林業基礎穩固。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在穩定糧油作物種植面積和產量的基礎上,大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圍繞蔬菜瓜果、特色林果、旱糧作物、生態畜禽四大特色產業,打造特色農產品基地。2009年全市農作物播種面積39萬畝,糧食作物播種面積18.78萬畝,總產5.96萬噸,其中水稻種植面積5.4萬畝,產量2.43萬噸;經濟作物播種面積20.2萬畝,其中蔬菜播種面積13.25萬畝,總產17.28萬噸;水果種植面積12.5萬畝,茶園面積7017畝,林業育苗面積5200畝;生豬飼養量36.22萬頭,家禽飼養量271.63萬羽,肉類總產量達到17314.67噸,禽蛋產量6879.5噸。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各類產業化經營組織不斷壯大,現有漁農業龍頭企業116家,2009年實現銷售收入158億元,帶動農戶12萬戶,聯結各類基地8萬餘畝,農民專業合作社226家,社員9900戶;農產品質量管理全面加強,全市省級無公害農產品產地47個,面積10.6萬畝,全國無公害農產品31個、綠色(有機)食品24個,制訂市級以上地方標準12個,其中省級標準3個;農業功能強勢拓展,全市有休閒觀光農業點66個;規模經營穩步推進,實現土地流轉5.39萬畝,涉及農戶4.1萬餘戶;設施農業不斷普及,全市農機總動力159.78萬千瓦,標準大棚面積達到287萬平方米。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開展以生態廊道建設、城鎮景觀林帶建設、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和生態公益林改造四大工程為主體的綠色生態舟山建設,全市森林覆蓋率超50%,林木總蓄積量達到70多萬立方米,市區公共綠地面積達到845公頃,城市綠地率34.6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4.65平方米。
名優特產眾多。海島獨特的地理和氣候環境,為舟山孕育了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優質農產品:“普陀水仙”、“舟山新木姜子”、“普陀樟”、“晚稻楊梅”、“皋泄香柚”、“金塘李子”、“普陀佛茶”、“舟山柃木”、“浙東白鵝”、“舟山蘭花”等。
技術支撐有力。現有農業、林業科學研究所各1個,農林業技術培訓學校1所,縣以上農技推廣機構5個,設立了浙江省農科院蔬菜研究所舟山分中心、浙江省林科院舟山分院。健全基層農技推廣網路,完成了新型漁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和畜牧獸醫體系改革,建立了集漁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三位一體”的基層漁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同時深化責任農技推廣體系,市縣兩級設立了包括種植、畜牧、漁業、林業、農機、水利6大塊內容的農技推廣機構,全市聘任首席漁農技推廣專家31名,落實縣級農技指導員146名,鄉鎮責任漁農技員262名,實行農技人員“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制度。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林局設3個職能處室、8個事業站。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的
文秘、
檔案、
會議、
政務信息、督查、
信訪、保密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材料、檔案的起草;制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基建、房產和保衛等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培訓教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全市農林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和指導農林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林業教育培訓和農林業科技宣傳工作;參與農業扶貧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工作;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參與研究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重大經濟政策;引導農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負責農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審核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負責農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錯案追究工作。
三、產業信息處
負責制訂農林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組織全市農業項目的申報、驗收;積極開展農業招商引資活動;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標準化推廣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林業信息體系建設。
四、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受市農業行政主管機構委託,依據國家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執法主體的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工作;依法承擔執法檢查和全市重大、複雜或者跨縣區違法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承擔農業投入品的市場整頓和質量監管工作,組織查處不合格產品;組織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承擔被許可人從事農業行政許可活動的執法檢查和監督;承辦市農業行政主管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農業推廣中心站(市種子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農技推廣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種植業發展規劃,負責病蟲測報,土壤肥力監測,全市農用生產資料年度計畫;指導全市農作物種子育供種體系建設,承擔種質資源保護、品種選育與審定及種子儲備等管理;推廣套用農業四新技術,負責名特優等有關農產品生產的技術培訓和諮詢;制訂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布局和規劃;承擔無公害農產品檢測和管理;承擔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的建設和管理。
六、林業工作站
制訂全市林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營造林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計畫;負責全市林木種子種苗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林業技術推廣體系,負責林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林業實用技術套用,負責全市林業科技項目的組織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開展技術培訓和科技下鄉。
七、綠化辦
制訂全市綠化規劃,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徵收城區全民義務植樹以資代勞綠化費。
八、林業公安處(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監督管理木材採伐、加工、運輸;監督管理林木種籽、種苗生產經營活動;主管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林地資源保護管理;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九、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
負責全市畜牧業監督管理,研究制定畜禽養殖發展規劃,指導畜牧業發展;負責全市動物防疫管理,依法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動物疫病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的執法工作;負責飼料、獸藥的日常管理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研究制定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發展;承擔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承擔管理獸醫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直接負責市直轄區域的畜禽防疫和檢疫工作。
十、農機管理站(農機監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機械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全市農業機械化行業管理,承擔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農機維修行業管理、農機產品質量管理和農機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工作;協調農機跨區作業;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專業統計及其信息服務工作等。
十一、農經站
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及經營權證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和經濟分析統計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監督鄉鎮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林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有關農林業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重大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按現行分工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農林業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編制全市農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引導農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研究制定和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產品流通、農村信貸、農村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林技術推廣等專項資金和農業發展基金。
(四)參與制定全市"菜藍子"工程的規劃、政策;指導和組織"菜藍子"工程的實施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工作;指導農副產品的加工與流通工作;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
(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全市農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林業科技攻關,負責農技試驗、示範、推廣及其成果管理工作;參與農田水改旱土地整治、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村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專業技術職稱的推薦、評定工作;負責農林業信息工作。
(七)負責農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的項目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花卉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工作;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林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實施巨觀指導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管理,監督木材憑證採伐加工、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九)主管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十)領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權分工
陸松潮: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承擔全局性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管理任務,負責局勞動人事和財務工作,直接分管局辦公室。
王艷珍:局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黨組書記負責局黨務、群團、人才和老幹部管理工作;受局黨組書記和局長委託,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審批和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局農經站、農校、林業培訓中心。
胡興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林業和畜牧業方面的公共安全工作;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畜牧獸醫局、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綠化辦。
陸文武: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現代農業體系建設;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農業站、農機站、農科所。
戴曉忠: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農林執法、產業信息和農產品流通工作;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政法處、產業信息處和農民轉產增收服務中心。
劉天寶: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黨組書記負責局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局監察室。
陳英苗:局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體系建設;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林業站、林科所、林場。
向省川:局副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農村新能源建設和局機關審批辦證工作;受局長委託承擔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務;分管新能源辦和行政審批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