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負責風景名勝區資源、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
(三)根據批准的《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各景區的詳細規劃;合理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依法對風景區內的建設項目實施管理;
(四)負責風景區旅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宗教行政事務、社會治安、環境衛生等各項管理工作;
(五)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風景區交通、通訊、電力、供水和接待服務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旅遊環境,提高旅遊接待能力和服務水平;
(六)其他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能;
(七)承辦舟山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息中心)
黨群工作處
經濟發展處
綜合管理處
旅遊與宗教事務處
建設環保處
社會發展處(普陀山鎮與其合署辦公)
下屬單位
鎮政府
鎮屬社區
委屬職能部門
委屬事業單位
遊客服務中心
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文體廣電中心
園林管理中心
財務管理與審計中心
環境衛生管理中心
對外交流和合作辦公室
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公共服務單位
自來水廠
供電所
燃氣公司
客車運輸公司
客車索道公司
客運站
客運服務公司
普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療養院門診部
郵政分局
電信分局
現任領導
主任:應朝陽。
駐地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梅岑路115號
郵政編碼:316107
非遺信息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舟山市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獲得觀音傳說項目保護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