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定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研究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活動。
(四)擬訂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各類文化體育和旅遊行銷推廣活動,推動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整體形象最佳化和產品管理。
(五)負責全區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指導全區社會文物的管理,協助配合考古工作,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推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區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六)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
(八)負責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區重點及基層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擬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產業布局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負責對區內旅遊度假區以及重點旅遊、休閒建設項目進行巨觀指導。監督管理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指導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業的統計、信息、諮詢和行業人才培育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管理、監督區級文化、旅遊和體育專項資金。負責局及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文化事業科(掛文化遺產科牌子)
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事業、文化藝術發展專項規劃和公共服務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管理、指導全區民眾文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室)工作。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實施文化和旅遊重點惠民項目,指導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旅遊行銷推廣的演藝創作與演出。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與規劃。負責開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指導博物館和社會文物管理工作,協助配合考古工作。組織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確定文保單位和保護名錄。組織開展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古籍保護工作。
(三)產業規劃科(掛展館管理科牌子)
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資源普查、保護和利用。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負責組織參與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管理工作。推進全域旅遊建設和文旅產業開發開放,指導重點文化旅遊發展區域、旅遊景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重大項目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支持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融合,協調新業態的規劃、開發和建設。負責展館的規劃、設計、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行業服務科(掛法規審批科牌子)
宣傳、貫徹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負責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推進全區行業文明旅遊、信用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起草相關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契約管理、政策解讀工作。承擔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廣電體育科
負責指導組織落實全民健身計畫。指導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民眾體育協會工作。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負責全區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管理工作,負責培養、輸送全區業餘訓練和競技體育人才,管理和培訓全區裁判員、教練員、運動員,做好三級裁判員、運動員的審批工作。組織競技體育項目比賽的訓練備戰和參賽,組織實施全區各項體育比賽。負責健身氣功的業務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相關工作。
(六)市場開發科
負責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整體形象的策劃和宣傳推廣工作,擬訂境內外文化旅遊市場開發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參與國內外各種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展會和大型促銷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創新,牽頭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品開發、銷售和宣傳推廣工作。建設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信息網路,提供市場信息服務,負責局本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運行,配合開展省、市大型文化和旅遊體育節慶及相關專題活動。

現任領導

局長:孫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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