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遵循統計工作規律,完善統計法規規章,建立健全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體制,建立高質量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健全政績考核機制和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加強統計
法治建設,確保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全面提升統計運作效率、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擬訂全縣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及相關制度、標準;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維護管理。
(二)貫徹執行統計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負責重大案件查處,負責提出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級統計行政部門履行的其他執法職責,監督指導全縣統計行政執法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工資、科技、企業創新、文化產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信息傳輸、財政金融稅收、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縣級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縣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縣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鄉鎮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市財政和縣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九)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息、檔案、
政務公開、
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全縣統計事業費、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監督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依法審批、備案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工作;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指導部門和各鄉鎮統計法治工作;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組織實施對全縣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負責重大案件查處,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提出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監督指導各鄉鎮行政執法工作。
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整理並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落實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配合市統計局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縣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的研究,組織制定有關監測和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實施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評價考核,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監測、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分析;配合縣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
建築業、
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現任領導
舞陽縣統計局局長:趙飛鳴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舞陽縣賈湖大道中段為民服務中心18樓。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