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女風潮是指“上海舞潮案”是中國近現代史上十分罕見的一起女子集體暴力事件,1948年1月末,數千以舞女為主的弱勢民眾為反對政府的禁舞法令集體請願,遭到政府官員拒見後憤怒搗毀社會局大樓,事後有400名舞女被警察羈押,數名舞女被判刑,但政府最終收回了禁令。20世紀初,從西方傳入中國的交際舞,開始受到上海一些常和洋人來往的達官貴人的歡迎和仿效,跳舞之風,在一些交際場合中逐漸蔓延,營業性舞廳於是應運而生。舞廳增加,自然舞女也要增加。後國民黨中央行政院節約督導委員會為整治“整飭紀綱”,杜絕所謂“妨礙節約,有傷風化”的奢靡浪費行徑“禁舞令”正式下達全國。
舞女發展,結局,
舞女發展
1948年1月31日上午11時,上海社會局抽籤決定第一批實施禁舞的舞廳,結果包括了仙樂、百樂門、米高美、麗都等一流舞廳,訊息立即傳到正在召開第三次上海舞廳業全體大會的現場,全場舞業人員頓時爆怒,全場群呼“到社會局去評理!”有人甚至喊出了“打倒吳開先!槍斃吳開先”的口號,在一片混亂聲中,舞女陳雪莉上台哭訴:“我娘我外婆老小八口人都靠我吃飯,禁舞后我靠誰去?我們要向社會局去討飯吃!難道政府一定要逼我們去當野雞嗎?”舞女金美虹回響她喊道:“其實想做妓女也不成,當局已經規定新妓女不準登記,這簡直叫我們死路一條!”此時全場群情激昂,秩序幾乎失控。整個會場就在這種氣氛中被告之社會局將給大家一個合理的回應,眼看眾人等到下午依然沒有訊息,民眾們決定前往社會局請願。
一場震驚全國的舞業大暴動就此發生。
下午三時半,數千民眾乘坐大卡車涌集到位於馬當路的社會局廣場,人聲嘈雜,“吳開先出來!”“我們要吃飯!”等呼聲此起彼伏。吳開先自己沒有出來,派了一個次要的人物出來敷衍,民眾早已憤怒至極,此時局勢已經難以控制。一過四點,先頭民眾終於與攔阻的警察發生衝突,前者以竹竿開路,後者揮舞警棒竭力阻擋,導火線由此點燃,一發不可收拾。
職工、舞女們以排山倒海之勢躍上台階,口中高呼“沖啊!——”警員人數稀少一下被衝散了。緊接著,潮水般的人群分別從左右扶梯衝上二樓三樓各辦公室,不問情由將玻璃門窗、電燈、電話、檔案、桌椅等盡行搗毀,並將破物從視窗扔出,霎時間社會局大樓內陷入大亂,樓上樓下一片鬼哭狼嚎。吳開先見勢不妙,連忙躲起來不敢露面。部分舞女情緒已經完全亢奮,大哭大鬧,高呼“我們要飯吃!你們不給我們飯吃!”並手持破椅子腿或木棍,見有玻璃電燈等物就砸。某一舞女發狠狂喊:“我丈夫死了孩子也死了!好,我要你們一起去死!”還有一舞女手臂劃破流血,同人要送她去醫院,她嘴裡嚷:“不要去醫院!寧願死在社會局!”平時嬌柔弱姿的舞女,此時個個叱吒吆喝,兇悍無比。堂堂社會局辦公室被搗毀至一片狼藉,社會局第一處第四科是糧食局,當民眾沖入時,科長高叫:“此地是辦理你們吃飯的地方,不要亂砸!”但民眾狂呼“沒飯吃!大家沒飯吃!要死大家一起死!不管,打!打!”於是“乒桌球乓”聲震耳不絕,桌椅翻倒,公文卷宗滿地亂飛。連發起請願的舞女孫致敏看到這樣的局面也又急又氣,眼眶通紅嘴巴里不停地說:“耐末哪能辦法!哪能弄得格種樣子!”
5月舞潮案的開庭公審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大部分民眾還是同情被告的,而法庭上的審訊也屢屢出現引來哄堂大笑的場面,大部分被告眾口一詞說自己“並未動手,立在後頭,誰動手沒看見。”69名被告中唯一的一名女中學生被法官問到為什麼也去社會局請願的時候,回答說,自己本來要去美琪看電影,因為買不到票,正巧朋友叫她一起坐卡車去,她就去了,人家叫她喊口號她就喊了。
法官大發雷霆:“此案如果全是舞業人員,人家不至於懷疑有政治作用,現在就因為你一人夾雜其中,人家懷疑學生煽動舞潮!你17歲已經害了很多人,要到37歲你要害多少人!”女學生被訓得嚎啕大哭。還有一個14歲的男孩被告,法官問他為什麼請願,他想半天回答不出來,旁聽席上笑聲不斷。
結局
風波漸漸被平息後,數名舞業從業人員被判刑,政府也在社會輿論的重壓下被迫收回了禁令,而舞潮案,則成了民國史、婦女史上的一則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