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蘭市司法局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計畫、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鄉(鎮)街、舒蘭經濟開發區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三)管理全市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負責“148”法律服務工作;管理全市律師工作。

(四)管理市公證處和全市公證業務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五)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及鄉(鎮)街法律服務工作。

(六)協調全市鄉(鎮)街和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司法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及依法行政情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

(八)負責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本轄區內司法鑑定等項工作。

(九)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蘭市司法局
  • 地點:舒蘭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及職責,

領導分工

局 長:鄧超平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兼管人秘科、市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
副局長:劉桂峰
協助局長負責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包保新農村及村部建設工作。
分管社區矯正辦公室。
副局長:孫志富
協助局長負責基層基礎工作、法律服務工作、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及信訪工作。
分管基層工作指導科、法律服務監督科、司法鑑定管理科。
副局長:耿奎林
市委抽調建管中心,不作分工。原分管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由政治處主任王偉代管。
政治處主任:王偉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思想政治、隊伍建設工作及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分管政治處、法制宣傳教育科。

內設機構及職責

市司法局設政治處和6個職能科(室):
政治處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的起草;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黨建、精神文明、隊伍建設等項工作;負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受獎的表彰工作;負責系統內紀檢、監察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系統內法制教育、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及有關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工資及相關人事等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督察及警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等項工作。
(一)人秘科
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檔案管理;負責來信來訪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審計、局機關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負責法律援助和公證工作管理。
(二)行政審批辦公室(司法鑑定管理科)
根據國家、省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司法行政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認證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司法行政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受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委託,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本轄區內司法鑑定機構及其人員申請登記初審的前期準備工作;監督管理本轄區內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行為;依法對本轄區內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予以警告、責令改正的處罰。
(三)法制宣傳教育科
負責檢查、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全市法律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基層工作指導科
負責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五)法律服務監督科
負責律師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司法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及依法行政情況;負責對本轄區法律服務市場稽查工作,依法對本轄區法律服務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情況實施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
(六)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考核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