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沿灘區瓦市鎮皂桷村黨支部原書記舒德春違規發包危房改造項目問題。2014年至2015年,舒德春在皂桷村危房改造項目中,在未告知危房改造戶補助標準、未經村委會研究的情況下,擅自將21戶危房戶的危房改造項目發包給沿灘鎮永發村項目承包人陳某,並與陳某口頭協定約定,以項目結算資金取平均值的方式實施項目,且在項目實施後,未按C級、D1級、D2級補助標準分配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損害了部分危房改造戶的利益。2017年9月,舒德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危房改造補差資金已全部退還危房改造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