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環境保護局

舒城縣環保局屬縣政府直屬局,成立於1996年9月,位於縣城舒怡廣場西側,舒六路與舒岳路交叉口。局機關內設一會三股四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舒城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概況,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李小平,周綠化,楊榮存,周傳宏,潘中正,王德友,內設機構及職責,監察室,辦公室,綜合股,污染控制股,宣教股,生態辦,工 會,環保視窗,尾氣辦,直屬單位,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地理位置,

概況

局機關內設一會三股四室,分別為工會、綜合股、污控股、宣教股、監察室、辦公室、生態辦、尾氣辦。下設一站(環境監測站)、一隊(環境監察大隊)。現有工作人員61名,其中公務員6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3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9人,退休幹部3人。

主要職責

主要通過環境管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等手段履行污染控制、生態保護和輻射管理等三大基本職能,立足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縣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主要職責為: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研究擬定本縣環境管理規定及辦法,參與全縣重大經濟、規劃和計畫的綜合決策;
二、是擬定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及生態建設計畫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
三、是負責創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和生態縣建設的策劃、協調和監督等工作;
四、是對全縣大氣、水體、噪聲、固廢、輻射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是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排污費徵收等環境保護制度,組織開展環保執法檢查,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和信訪舉報案件;
六、是負責環境科研、監測、統計和信息等工作,發布環境質量公報,指導和推廣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和環境標誌認證等工作;
七、是認真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提升環保隊伍素質;
八、是充分利用國家、省、市在環保方面的政策傾斜,積極幫助企業爭取項目與資金;
九、是參與本縣環保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十、是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招商引資、駐村扶貧和文明創建等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李小平

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周綠化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環境監測、綜合股、污控股、環評業務受理、環保產業、集鎮環保、綠色創建、行政服務中心環保視窗和生態建設工作。

楊榮存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環境監察、環境安全、排污費徵收、污染事故查處及信訪調處、工會和扶貧工作。

周傳宏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辦公室(含宣教)、組織人事、人大、政協提案辦理、法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群團、計畫生育、尾氣辦、黨務、紀檢監察和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潘中正

正科級督導員
分管招商引資、環保項目庫建設、環保工程竣工驗收、協助局長完成其他工作。

王德友

正科級督導員
協助周局長分管集鎮環保、綠色創建和生態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監察室

1、負責全局黨務工作;
2、負責全局黨風廉政、政風行風建設、紀檢監察案件查處和年終考評的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3、負責系統內各項規章制度(含組織、紀律、考評)的擬定和監督;
4、負責監督排污收費、環境監察和環境管理等執法行為,做好排污費核查、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實體和程式審查,會同有關單位做好環保案件應訴及行政複議審核等工作,負責審核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5、牽頭做好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招標採購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6、監督局屬各單位關於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7、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1、負責組織局召開的各類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工作;
2、負責檔案收發、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全局計畫生育、衛生管理工作;
4、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勞資統計和工資晉升測算上報、人事編制管理等工作;
5、負責公務安排和接待、車輛調度、後勤保障服務、日常零星採購和安全保衛工作;
6、負責印章保管和辦公室日常管理等工作;
7、落實好全局招投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8、配合監察室做好內部管理工作;
9、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股

1、負責擬草全局綜合性文字材料,並對局重要檔案材料進行審查及文字把關;
2、負責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考核與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3、負責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及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負責全縣環保項目(生態項目除外)的編報和資金爭取工作,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生態項目除外)的實施情況,統一負責項目的匯總、上報、歸檔;
4、負責境內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指導“中心”視窗做好擬建項目的諮詢、初審和把關,指導項目單位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全程提供“環評”報批和“三同時”驗收等管理、服務工作;
5、牽頭組織環保熱線工作;
6、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查處、回復等工作;
7、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污染控制股

1、負責全縣環境總量控制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擬定和組織實施;
2、承擔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日常工作,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計畫,檢查、督促和考核縣域有關單位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污染減排工作;
3、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的污染防治政策和規定,牽頭做好污染源排查、危險廢物管理和放射源管理等工作,負責發放、換髮排污許可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和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等;
4、會同監察大隊督促重點污染源完善污染治理設施;
5、負責協助指導相關企業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及環境標誌認證和環境科技成果申報及推廣(含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等;
6、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及全局各類環保業務的統計、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7、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手續辦理、服務、上報、資料準備和年終驗資等工作;
8、負責對環境監測質量的管理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教股

1、負責編報局年度宣教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
2、負責組織開展系統內幹部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和思想教育工作;
3、負責系統內信息上報、對外宣傳、新聞投稿和局入口網站建設,編輯《舒城環保》;
4、負責“6·5”、“12·4”等各類專項宣傳工作;
5、負責落實縣委、縣政府和局黨組布置的專題教育活動;
6、負責開展校園環境教育工作;
7、協助生態辦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工作;
8、負責系統內人員各類教育培訓工作;
9、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生態辦

1、對照《生態縣建設規劃》目標要求,負責指導、督促全縣生態工程建設;
2、負責牽頭開展生態創建活動,落實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工作,指導相關企業開展綠色、有機產品認證,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和濕地環境保護等工作;
3、負責生態縣建設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開展生態縣建設的宣傳、交流、培訓和示範推廣等;
4、負責組織指導鄉鎮編制環境規劃,審核集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負責督促、指導全縣農村環保工作;
5、負責境內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環境管理,監督引導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6、負責生態項目的規劃、編報和監督實施;
7、負責全局文明創建工作;
8、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 會

1、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工會法》和《工會組織章程》;
2、負責組織開展職工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業餘文化,反映職工心聲,維護職工權益;
3、負責系統內文明行業創建工作;
4、負責扶貧工作;
5、負責本部門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環保視窗

1、按照征繳分離的原則,負責排污費的收繳工作;
2、負責提供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諮詢和擬建項目初審;
3、負責系統內各類環保證件、拆除閒置治污設施報批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服務的全程代理;
4、負責本視窗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尾氣辦

1、負責全縣境內小型機動車(含農機車)尾氣、噪聲的監測、監督和管理;
2、負責小型機動車(含農機車)尾氣、噪聲委託監測費的徵收;
3、負責本股室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環境監測站

1、負責制定全縣環境監測計畫;
2、負責承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縣局交辦的各類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測;
3、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環境狀況公告和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公布全縣環境質量;
4、負責建設項目“環評”、驗收和企業年度排污申報等委託性監測業務;
5、負責環境糾紛調處中和突發事件中必需的監測工作;
6、負責監測站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環境監察大隊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法對全縣範圍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全縣環境隱患排查工作;
3、負責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和放射性物質等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徵收;
4、負責對縣內一切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取證,向主管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並負責主管局做出處罰決定的執行和落實;
5、負責對“萬佛山自然保護區”、“萬佛湖風景名勝區”等自然生態保護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參與放射性設施的監督檢查及飲用水源保護區監察、生態環境監察;
6、負責對城區“噪聲達標區”及“煙塵控制區”等“兩控”區的現場監督檢查;
7、負責指導企業編制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做好應急處置;
8、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緊急處置,並參與調查處理;
9、負責“12369”環保熱線工作,負責全縣環境污染案件的接待、受理、登記、現場調查處理、回復、上報等工作;
10、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方案擬定、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
11、負責大隊的業務統計、上報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 
舒城縣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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