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封禪所司集岳下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舉行封禪所司集岳下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舉行封禪所司集岳下詔
宜以三年正月,式遵故實,有事於岱宗。所司詳求茂典,以從折衷。其諸州都督刺史,以二年十二月便集岳下,諸王十月集東都。緣邊州府襟要之處,不在集限。天下諸州,明揚才彥,或銷聲幽藪,或藏器下僚,並隨岳牧舉送。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