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縣財政局

興業縣財政局,是興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直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興業縣人民政府委託,向興業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直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興業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管。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指導、組織和協調縣內各鎮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債權清收、債務償還以及其他善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各種刑事、民事案件。
(七)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縣直企業國有資產及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縣直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全縣政府外債。負責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會計、資產評估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的業務。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以及財政收支事項,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十三)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暫按《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法規檔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承辦興業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教育股
(三)綜合股
(四)預算股
(五)國庫股
(六)行政政法股
(七)教科文股
(八)經濟建設股
(九)社會保障股
(十)農業股
(十一)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
(十二)農業綜合開發股
(十三)企業股
(十四)地方金融股
(十五)會計管理股
(十六)法規稅政股
(十七)財政監督檢查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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