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文縣醫療保障局

興文縣醫療保障局

興文縣醫療保障局是興文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興文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文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興文縣政務服務中心1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縣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規則。
(五)組織實施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相關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文秘、會務、印鑑、檔案、機要、保密、人事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後勤事務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績效管理、督查督辦、政府採購、內部審計、政務信息公開、項目資金監管、信訪維穩、安全應急、綜合性文稿擬制、史志編纂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宣傳、群團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牽頭組織辦理“兩代表一委員”的建議和提案。協調推進本單位“放管服”改革,牽頭組織本單位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本系統(單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
(二)綜合管理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醫療救助等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各類醫療保障基金收支核算、管理,承擔縣級統籌總額控制資金和異地就醫結算資金核算、管理,全縣醫療保障資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使用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規範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大數據管理和套用。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內部審計和風險防範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黃麗樂:黨組書記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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