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水利局是興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平市水利局
- 類別:部門
- 城市:興平市
- 職責:指導水政監察和執法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黨政辦 | 組織全系統日常工作,對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派出單位進行綜合協調、催辦、督查;負責局系統檔案、資料、信件、電報、報刊的收發工作,提出擬辦意見,辦理檔案傳閱,承辦、組織局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負責領導重要批示的匯總、分發和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了解掌握黨員及職工的思想狀況,制定系統黨員發展計畫,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培訓、學習及局屬各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各支部的健全、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精準扶貧、精神文明創選評、學習型機關創建等工作;對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派出單位擬稿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核,承印檔案、材料;管理局機關文書、科技和人事檔案,負責系統行政管理制度的制訂和監督實施;負責省市和市本級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和幹部職工德能勤績廉情況的考核評定工作;負責系統後勤和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日常辦公物資的採購、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車輛的日常調度、管理和維護,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和交通法規學習;負責全系統在職、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管理,工人等級、勞動工資管理和上報、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系統在職、離退休幹部職工的工資、津貼,名冊的資料庫維護管理,勞資數據的信息化管理、維護和利用,各類勞資統計及上報;負責全系統在職、離退休幹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養老統籌、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的核算、申報與管理和喪葬撫恤金、遺屬補助等的發放和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信息科 | 負責聯繫鹹陽市水利局信息辦,市委宣傳部、組織部、市政府信息辦等,負責信息、宣傳、調研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重要信息編寫,水利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收集、整理、編髮各類重要水利政務信息,負責《興平水利網》日常管理維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及水利信息宣傳工作,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信息宣傳工作指示要求,充分發揮水利信息的宣傳、鼓動作用,保證信息工作為水利建設服務;及時採集、整理、編髮水利信息,嚴格進行審核,不斷更新網頁內容;積極維護網路系統,加強網站設備運行、安全管理,搞好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促督辦工作;掌握各類信息動態,擬制、更新水利信息工作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利信息宣傳工作業務骨幹培訓,加強業務建設,不斷提高信息工作質量。 |
財務科 |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財務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規範全系統財務行為;負責制定全系統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本級預決算和日常報帳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統籌安排全系統財務收支預算,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財務收支計畫及資產變動情況;負責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專項經費,指導和監督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賬務工作;負責管理全系統國有資產及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負責管理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罰沒收入統一票據和內部財務收款收據等各類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省、市、市本級各級檢查和系統重要會議、活動接待和各種大型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與黨政辦公室共同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工資、津貼和遺屬補助等上報和發放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內審科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及基層單位進行審計,並接受市審計局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檢查本單位及基層單位的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其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基層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本單位內設機構及所屬基層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要求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負責擬定系統內部審計制度,組織內部審計人員業務培訓,擬定內部審計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重點,具體組織實施內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計畫科 | 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長遠規劃,審核把關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項目審查工作;負責水利志的編寫工作,主管全市水利綜合開發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重點水利工程的規劃、立項和項目建設;編制水利投資計畫,負責水利專項事業經費的預算及使用監督;負責水利計畫、規劃、構想,省、市和市本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月報、季報,年報及各類水利項目建設計畫、進度及資金的綜合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新建、續建、擴建、改建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相關數據、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計畫以及進度投資各類報表的報送,負責年報統計工作,並對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確認水利資產評估結果;指導全市水利規劃工作,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組織監測江河湖庫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對入河排污口設定、改建、擴建的審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建管科 | 承擔全市水利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把握全市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程式、招投標工作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已成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及設施的管理與保護;負責組織對重要河道、水庫、灘涂的治理與開發;組織實施涉河項目和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的審查;負責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系統的綜合開發和管理工作,承擔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管理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資源規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水科 |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建設;指導全市農村節約用水、節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管理農村已成水利工程及配套挖潛更新改造工作;指導全市灌溉、防汛、抗旱、水保、水產、農田基建工作;承擔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小型水利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漁業及漁政隊伍建設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漁業資源;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法制科 | 負責外界媒體、網站、以及其他部門涉及水利行業的法律諮詢、交辦、訴訟等工作,協調和處理全市涉及水利系統對外形象及新聞媒體關注的涉水案件和水事糾紛;負責指導《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實施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
水政科 | 負責擬定全市水利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協調和指導全市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政監察、水保和漁業執法工作;負責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的管理工作,實施全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負責全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崗位晉升;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機關支部、工會辦 | 負責工會工作。負責組織全系統幹部職工廣泛開展健康向上和民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教育活動;協助做好工會工作的組織、協助;做好送溫暖工作;做好系統困難職工的走訪慰問工作;全面做好局機關支部黨員管理、發展和支部建設工作 |
監察室 | 依據《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和有關規定開展黨內監督,協助黨委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規、黨風、黨紀教育和監督,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受理黨組織、黨員和民眾在黨紀和黨風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及建議、反映等;承辦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信訪工作任務;對民眾反映強烈的涉水項目審批和涉水案件辦理實施監督;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落實、考核工作,及時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協助黨委制訂黨風廉政建設計畫,參加幹部、職工的評議考核和黨風黨紀檢查工作,督促、檢查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潔措施的落實;負責紀律作風整頓及相關培訓、教育活動;組織指導黨員、領導幹部開展專題民主生活會;負責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對水利工程項目計畫安排、資金分配、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檢查;組織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
信訪辦 | 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受理及承辦事項的落實;受理舉報、申訴和複議;負責民情懇談工作,對來訪人員進行接待和登記,解答來訪人員的諮詢,做好記錄並督辦回復;承辦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黨政領導交辦的批示件,督辦件,並及時做好反饋材料;督促、檢查、指導局屬各單位的信訪穩控工作; 研究信訪情況及時向領導提供信訪信息,並及時向領導匯報信訪動態;組織、安排局領導接待民眾來訪日工作,處理、分流領導接訪案件,及時轉交有關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辦理辦結;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安稽三創辦 | 負責聯繫市安監局,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評價工作,負責管理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稽察工作,組織開展對中省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察,組織或參與調查水利建設項目違規違紀事件。 負責指導、協調並組織開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查工作,組織稽查複查,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稽查制度和工作體系,制訂年度計畫,發布稽查信息,起草稽查通知、報告和整改意見,管理稽查成果檔案;組織、承辦稽查人員培訓;接受上級稽查辦的監督、指導;配合局相關科室、各單位,做好各級、各部門對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委託具備檢測資質和安全鑑定資格的專業機構對部分稽查項目開展工程質量檢測和安全鑑定;參與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違規、違紀事件的調查;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聯繫市三創辦、市城管局。貫徹落實三創工作各項任務,對全局三創工作實施組織謀劃、巨觀指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宣傳報導、考核考評;負責系統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和日常環境衛生管理監督;抓好城鎮化建設,及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負責三創包抓路段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負責市委、政府下達的其它環境衛生整治任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