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法人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6、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7、負責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8、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10、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11、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的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