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配置
興寧市檢察院是梅州市檢察院管轄的八個縣(區)基層院之一,自1978年7月5日恢復設定並掛牌辦公,全院內設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偵查科、紀檢組、職務犯罪預防科、行政裝備科、辦公室、公訴科、偵查監督科、監所檢察科、瀆職侵權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含舉報中心)、民事行政檢察科、政工科、技術科、司法警察隊等15個局組科室隊。目前,全院在職檢察幹警82名,領導班子8人(其中正副檢察長5名,1名紀檢組長,2名黨組成員),檢察員44名,書記員8名,司法警察4名,其它人員7名。
機構職能
一、人民檢察院的性質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在黨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二、人民檢察院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干業務機構。
1、控告申訴部門
負責受理報案、舉報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報案、舉報和控告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辦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
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反瀆職侵權部門
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偵查監督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進行監督,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等工作。
5、公訴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移送審查不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活動實行監督;出席第一審法庭支持公訴,審查辦理第二審公訴案件;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拘役所執行刑罰和監管活動,對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對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活動,對勞動教養機關的執法活動,對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督監外執行罪犯活動等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對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勞教人員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受理被監管人及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的控告、舉報和申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負責對民事審判活動、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對在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審判人員、執行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進行初查、立案偵查等工作。
8、職務犯罪預防部門
負責研究分析典型職務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防範對策,並協助有關單位落實;開展預防諮詢和警示教育;管理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並受理查詢等工作。
9、檢察技術部門
負責人民檢察院有關業務部門送檢案件的檢驗鑑定和文證審查工作;對有關案件的現場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鑑定;承辦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工作;負責人民檢察院鑑定機構、鑑定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檢察機關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與管理等工作。
10、紀檢部門
負責受理民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通過執法監察、巡視、檢務督察、經濟責任審計等形式,加強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等工作
榮獲獎項
興寧市人民檢察院以“創一流業績,建一流隊伍,樹一流形象”為目標,在歷屆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績,先後被高檢院評為“全國刑事檢察系統先進單位”、全國檢察機關“人民滿意檢察院”等稱號,被廣東省檢察院評為“五好”檢察院、“先進檢察院”。在未來的檢察工作中,興寧檢察將在新一屆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方向,大力弘揚汪洋書記要求的“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拼搏精神和“梅花香自苦寒來”的梅州人精神,樹立新觀念,培養新作風,創造新業績,謀求新發展,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為建設“發展、穩定、和諧”的興寧服務,爭取取得新的更好的工作成績。全院幹警將不負時代重託,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加昂揚的鬥志,朝著“創一流業績,建一流隊伍,樹一流形象”的目標奮進,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做好各項檢察工作,續寫輝煌的檢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