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鄉村振興局

興安縣鄉村振興局為興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縣農業農村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市、縣鄉村振興部署要求,研究擬訂鞏固脫貧成果、實施鄉村振興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整合資源,統籌管理銜接資金,協調安排上級銜接資金項目,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鞏固脫貧成果與實施鄉村振興工作;
(三)擬訂銜接資金分配方案,負責銜接資金的分配、發放、監管,負責銜接資金項目的申報、實施、審驗;
(四)負責脫貧對象(含監測對象)信息採集、數據更新和信息庫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
(五)組織開展開展鞏固脫貧成果與實施鄉村振興宣傳工作;
(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綜合股、督查考核股、項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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