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房地產服務所為興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和興安縣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審查和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
(三)加強全縣物業服務監督事務性、服務性工作,負責全縣商品房公共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四)負責全縣各類建築的白蟻防治管理工作事務性。
(五)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設公共維修資金、白蟻辦、商品房預售、廉租房四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