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人民法院

興安縣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法院恢復重建於1973年,現任黨組書記、代院長邵國慶。其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的興安縣人民法庭,1953年更名為興安縣人民法院。法院現位於興安縣興安鎮靈渠景區志玲路345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法院
  • 外文名:Court of XingAn
  • 區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興安縣
  •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興安縣誌玲路345號
  • 郵政編碼:541300
  • 聯繫電話:0773-6222315
  • 成立時間:1953
  • 全院人數:82
  • 代院長姓名:邵國慶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長期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樹立“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保公正”的思想,緊緊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主題,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一切讓人民滿意為工作標準,積極探索“重大性問題集體抓、規律性問題提前抓、普遍性問題經常抓、特殊性問題個別抓”的工作方法和原則,狠抓審判、隊伍和物質基礎建設,有效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全面發展,確保了幹警隊伍37年無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發生的良好風氣。

機構設定

現有在編幹警65人,其中黨員51人,占81%;女性幹警18人,占28.6%;取得法律本科文化的58人,占89.2%。另聘用工作人員9人。內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等11職能部門,下設城關、溶江2箇中心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1萬件左右。多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人民法院先後推出了由立案階段的訴前調解、訴前財產保全的和解、執行立案前的執行督促三項工作機制構成的“訴前和解三種機制”;由法官助理庭前調解、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律師主持和解構成的“庭前和解三項制度”。

地理位置

興安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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