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盟委相關決策部署。
(二)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盟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配合自治區商務廳開展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自治區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配合自治區商務廳負責商務部授權的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工作。
(七)執行國家、自治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國家、自治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配合自治區商務廳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做好會展報批工作。
(八)根據授權代表興安盟行署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配合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外商駐自治區代表機構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
(九)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自治區商務廳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參與商務廳涉及興安盟的經貿談判。
(十)負責興安盟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自治區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自治區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
(十一)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和落實盟行署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盟內國家級、自治區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管理興安盟口岸工作。貫徹執行口岸工作法規政策。指導口岸開展工作。提出推動發展口岸經濟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盟口岸發展規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發展規劃。負責電子口岸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協調口岸開放、建設、運行、關閉等工作。指導建設口岸基礎設施、查驗配套設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協調口岸通關中各部門的工作關係。承辦盟口岸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指導全盟口岸信息化、電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設管理,負責全盟口岸“單一視窗”建設和推廣套用。指導口岸區域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口岸區域安全聯合防控工作制度。負責口岸運行監控和動態評估,監測分析口岸數據,擬訂全盟口岸大數據套用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一帶一路”建設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進工作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口岸合作事宜。組織實施口岸領域國際合作交流、聯合檢查相關事宜。推進全盟口岸與國內其他口岸開展跨區域合作。牽頭推進我盟向北開放、創新與俄蒙合作機制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自治區商務廳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實地踏查、驗收和轉報等工作。
(十四)根據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要求,經盟行署劃轉的審批事項,不再承擔審批職責,承擔監管職責。
(十五)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劉海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陳劍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逄春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雪蓮
黨組成員、掛職副局長:佟景洋
二級調研員:郭安嶺
四級調研員:劉宏軍
內設機構
興安盟商務口岸局共有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15人,並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策法規、財務、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和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
(二)流通業發展和商貿服務業科。擬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負責全盟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三)市場體系建設和電子商務科。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技術標準。建立健全網路零售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汽車流通行業。
(四)市場運行消費促進和市場秩序科。擬訂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盟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協助上級商務部門做好直銷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受理、審核、實地踏查、驗收需轉報自治區商務廳的行政許可事項。制定轉報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和流程。受理轉報行政許可事項相關業務的諮詢等。
(五)對外貿易科。牽頭貫徹落實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和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牽頭推動全盟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配合自治區商務廳開展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工作。推動落實自治區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的實施。
(六)對外投資和國外經濟合作管理科。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貿談判和磋商,組織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自治區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援助資質的初審和上報。
(七)口岸管理科。開展口岸工作,提出推動發展口岸經濟的建議。組織協調口岸開放、建設、運行、關閉等工作。指導口岸基礎設施、查驗配套設施建設。承擔指定口岸工作。指導口岸區域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口岸區域安全聯合防控工作制度。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協調口岸通關中各部門的工作關係。負責口岸運行監控和動態評估。推進全盟口岸與國內其他口岸開展跨區域合作。指導全盟口岸信息化、電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設工作,負責全盟口岸“單一視窗”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
(八)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負責人:孫書濤
所屬單位
(一)興安盟商務口岸局綜合保障中心
興安盟商務口岸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興安盟商務口岸局所屬相當於科級規格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主要職責任務
(1)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
(2)負責機關辦公用房申請、分配、清退等工作;
(3)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的購置、分配和管理;
(4)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分配、調度和維修保養管理;
(5)協助機關搞好會議召開、接待、經費預算等工作;
(6)負責制定和修改機關有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7)負責機關報刊、雜誌的征訂、收發、傳遞工作;
(8)負責機關水、電、暖、衛生、安全等事務工作;
(9)負責幹部職工生活福利服務管理工作;
(10)完成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編制和職數
核定事業編制9名。
核定單位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主任1名〕,2副〔副主任2名〕)。
3.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
興安盟商務口岸局綜合保障中心不設獨立的黨支部,黨員活動納入中共興安盟商務口岸局機關黨支部一同開展,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及公開招聘、人才引進、職稱評聘、重要業務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重大事項均由局機關統一部署。
負責人:王希斌
(二)興安盟商務口岸服務中心
興安盟商務口岸服務中心是興安盟商務口岸局所屬相當於科級規格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主要職責任務
(1)負責做好舉報、投訴和諮詢的服務工作,接受社會公眾對特許經營、零售商促銷、報廢汽車回收、家電下鄉、技術進出口、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承包工程等內外貿、外經領域和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等方面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
(2)負責面向社會公眾和企業提供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行政審批和辦事程式等方面的諮詢、指導、服務等工作。
(3)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範,研究擬定我盟電子商務發展優惠政策、發展規劃、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等政策檔案,制定全盟農村牧區電商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工作,推動我盟電子商務國際國內合作。
(4)負責全盟電子商務的指導、統計、向上對接資源等,為行署部門和各旗縣市制定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5)負責我盟電子商務工作的推進、總結和推廣我盟電子商務創新模式和商業價值,促進產業鏈整合和其他產業轉型升級。
(6)推進電子商務套用。培育引進一批電子商務服務商,提供相關電子商務服務。引導傳統農畜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轉型發展電子商務,促進我盟農畜產品品牌體系建設。實現以電子商務手段帶動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壯大區域經濟。
(7)建設興安盟電子商務宣傳平台,集中展示我盟電子商務發展狀況和進程。舉辦和承辦電子商務產業相關展會、合作交流洽談活動,傳播和推廣產業套用成果,營造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環境和氛圍。
(8)負責口岸聯檢大廳、辦公樓、綜合服務樓等基礎設施的管理。負責旅客通道設施設備、貨運通道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日常維護,使其正常運行。
(9)負責組織各查驗部門的上崗人員按時通勤;負責各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用餐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10)對出入境旅客和進出口貨物的個人和外貿企業進行服務,協助引導客戶辦理口岸聯檢相關手續。
(11)承擔口岸客貨運量統計和分析。
(12)督促口岸查驗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相關規定,做好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的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
(13)完成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編制和職數
核定事業編制6名。
核定單位科級領導職數1名(1正〔主任1名〕)。
3.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
興安盟商務口岸服務中心不設獨立的黨支部,黨員活動納入中共興安盟商務口岸局機關黨支部一同開展,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及公開招聘、人才引進、職稱評聘、重要業務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重大事項均由局機關統一部署。
負責人:涉及機構改革,待定
(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興安盟委員會。為群團組織,為財務獨立法人單位。增加編制2名,設科級領導職數1名。充分利用貿促會“亦官亦民”的特點,實現機關部門、主管社團資源統籌和配合發展,切實有效服務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社會。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落實全盟貿促工作年度計畫,負責全盟貿促項目的安排及爭取工作;負責研究提出我盟加快貿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貿易促進信用體系建設。
(2)推動對外交流合作,配合自治區貿促會,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經貿團體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組來訪、考察;組織興安盟經濟貿易代表團出國訪問、考察,參加有關國際組織活動;負責與國外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機構進行聯絡。
(3)發揮展會貿易投資促進功能,提升展覽業國際化水平,負責全盟赴國內外參加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洽談會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和接待國外來我盟舉辦的經濟技術展覽交流會
(4)協助自治區貿促會開展商事法律服務,經授權簽發出口商品非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經授權辦理涉外商貿檔案的領事認證、涉外商事單據(證明)和暫準進出口貨物單證冊(ATA)等業務,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辦理盟內企業在國外或外國公司或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
(5)提供有關諮詢、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組織開展經貿信息工作,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濟技術和貿易方面的信息服務。
(6)負責管理及協調興安盟國際商會工作;指導、協調企業依法經營,負責對會員的培訓工作。承擔興安盟貿易促進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盟委、行署及自治區貿促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