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信訪局

興安盟信訪局

興安盟信訪局,興安盟行政公署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協調指導各旗縣市部門的信訪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信訪局
  • 辦公地址:興安盟黨政綜合大樓3樓 
  • 負責人宋鴻信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包胡格吉勒圖,李維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負責協調指導各旗縣市部門的信訪工作。
  (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及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辦理工作。徵集人民民眾的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向各旗縣市各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和信訪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協調督促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五)負責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信訪形勢,總結經驗做法,向盟委、行署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六)負責信訪改革。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起草信訪工作草案。負責指導全盟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盟信訪部門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培訓工作。
  (八)負責盟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盟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九)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信息發布和對外交流。
  (十)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包胡格吉勒圖

領導分工:盟行署副秘書長、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盟信訪局全面工作。
興安盟信訪局
包胡格吉勒圖

李維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人事、紀檢監察、意識形態、信訪督查等方面工作。分管機關黨建人事科、督查科,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興安盟信訪局
李維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指導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資產管理、應急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信訪工作改革任務等。
  (二)來訪接待科。負責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來訪工作。承辦領導同志批辦、轉辦的來訪事項。負責辦理國家信訪局、自治區轉送、交辦的來訪事項。轉送、交辦、督辦來訪事項。統計分析到國家、自治區信訪局走訪情況並提出意見建議。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來訪接待工作。
  (三)辦信科(人民建議徵集科)負責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來信。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領導同志批辦的來信事項。承辦國家信訪局、自治區信訪局轉送、交辦的來信事項。承擔興安盟信訪諮詢電話工作。轉送、交辦、督辦來信來電事項,統計分析來信來電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徵集、處理、研究、報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辦信工作。
  (四)機關黨建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等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信訪隊伍培訓工作。
  (五)督查科負責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中央和自治區、興安盟信訪工作決策部署、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情況。督查督辦複雜疑難信訪事項。管理使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資金,並做好協調指導工作。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信訪督查督辦工作。
  (六)法規科(複查覆核科)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加強信訪法治宣傳,協調推進依法逐級走訪、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律師參與信訪等工作。起草信訪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受理辦理向興安盟公署申請複查覆核的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信訪工作。
  (七)網路信訪科負責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自治區、興安盟信訪局網站等網路渠道提出的信訪事項,向有關地區、部門、單位進行轉送、交辦、督辦。承辦國家信訪局、自治區信訪局轉送、交辦的網路信訪事項。統計分析網路信訪情況並提出意見建議。指導檢查旗縣市、部門、單位網路信訪工作。
  (八)盟委行署聯合接訪中心:歸口接待來訪民眾,受理來訪事、承辦上級機關和盟委、行署交辦的來訪事項,並根據問題的性質和內容責成有關單位直接承辦;指導和協調全盟民眾來訪接待處理工作;監控考核涉訪單位的民眾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工作、督促責任單位規範化辦理中心交辦的民眾來訪事項;統籌調配各進駐單位的人員力量,協調處理集體訪和異常訪處理重大來訪題和基層久拖不決的上訪問題、承辦盟聯席辦(信訪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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