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興國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興國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以及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以及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起草有關規 范性檔案;制定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 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縣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 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縣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 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 建議。
  (三)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 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 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應急處置信息。
  (五)組織制定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定全縣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 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職責 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 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 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醫療衛 生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醫療廢物、放射性物品 安全處置管理工作。
  (八)負責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院內醫療廢物管理,監督管理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 作,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 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 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 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 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縣計畫生育政策。
  (十一)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 健康服務體系和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負責全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 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全縣 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十四)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 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負責全縣愛國衛生的監督檢查並組織實施農村改廁技術指導工 作。
  (十六)負責全縣計畫外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徵收。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 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設5個職能股。
  其他事項
  1、縣中醫院調整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領導職數:院長1名,副院長3名。
  2、縣人民醫院領導職數:院長1名,副院長3名。
  3、縣婦幼保健院領導職數:院長1名。
  4、縣衛生監督所領導職數:所長1名。
  5、縣疾控中心領導職數:主任1名。
  6、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領導職數:主任1名。
  7、縣中等衛生職業學校領導職數:校長1名。
  8、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領導職數:主任1名。
  9、其它原批准設立的下屬事業單位保留現狀。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30日,獲評“江西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12月25日,被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授予“無償獻血促進獎”特別獎。
2021年6月,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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