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建議。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照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牽頭推進主導產業發展。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擬訂並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規劃、政策。
(六)負責全市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擬訂並且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八)推進全市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訂並且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協同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
(九)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行業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配合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開展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擬訂並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並且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
(十三)培育發展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擬訂並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降本減負。
(十四)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五)負責推進全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指導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軍工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行業管理、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製造強市、網路強市。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業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財務資產管理、後勤、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工業史志工作,宣傳推廣行業先進典型經驗;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網路信息公開發布、政務信息、網路輿情處置等工作。
(三)產業轉型升級科(投資與技術改造科)。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協調推進不鏽鋼(新材料)、健康食品、高端裝備等全市主導產業發展;承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併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按照規定承擔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與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與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且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以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推動產融合作;負責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組織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市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以及套用;根據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上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
(四)運行監測協調科。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並且發布相關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協同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牽頭協調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參與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相關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專賣管理;負責推進全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指導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軍工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五)技術創新科。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協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節能與新能源產業推進工作。
(七)產業人才與合作科。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組織企業人才培訓;牽頭組織經濟、工藝美術、電子工程等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市“三服務”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生產指導科(材料工業科)。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制訂並且實施行業規劃,協調船舶行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等相關問題,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以及新材料行業管理,制訂並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材料工業發展趨勢並且提出有關意見建議;負責化工以及新材料產業推進工作;協調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九)信息化發展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參與制訂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編制信息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配合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開展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信息技術產業科。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擬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編制並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電子商務發展;擬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研究擬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套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負責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推進工作;負責全市電子信息行業管理,擬訂電子信息、物聯網、積體電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慧卡產業和套用推廣工作;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以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以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十一)中小企業發展科。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擬訂並且實施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 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園區建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二)組織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紀檢監察、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績效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推動企業法治、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市依法經營協調指導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24名,其中科長(主任)12名,副科長(副主任)12名。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興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時育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