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英國外相辯論《煙臺條約》

《與英國外相辯論《煙臺條約》》是郭嵩燾所著作品,出自於《郭嵩燾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英國外相辯論《煙臺條約》
  • 作者:郭嵩燾
  • 作品出處:郭嵩燾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光緒四年七月)初四日。偕馬格理至外部見沙乃斯百里,及諦盤生、色克倫公、金登乾諸處。諦盤生語及劉雲生,有慨乎其言之直,謂中國國家宜早換人,必有益處。嗚乎,國家亦何不幸,而引此種戾氣,以使貽笑外人也。詣外部詢問《煙臺條約》:“君主應作何批定,耽延如此之久,想此時必有定議?”沙乃斯百里言:“條約除厘金、洋藥二項外,原可作為全結。以此二條應會商各國,是以不能定議。”吾因言:“居此兩年,所以未及催問,正因德國方引厘金為言。謂俟德國定議,此件條約必無他說。自六月接總理衙門來文,德國巴公使以議換約未定,已經回國。而自去春巴公使議免厘,中國勢不能接允,巴公使亦遂不提及此項,而刻期催辦租界免厘,距今已歷年余,足為各國準允條約之明證。”沙乃斯言:“德國巴公使催辦租界免厘一節,此間尚不及知。如此,便應行文德國詢問。”吾謂:“行文德國必不可少,然似未宜延至兩年之久始行詢問。一移轉間,又須費多少工夫。竊以為為日太久,不宜再有耽延。”沙乃斯白里言:“各國原始皆不答應,本國直亦不能獨定。”吾謂:“《煙臺條約》後,中國行文各國,惟德國嘖有煩言。然租界免厘,德國實催請辦理。是會商各國二條內,此條最有交涉,開辦已歷年余,各國均無異言。獨洋藥厘捐未曾開辦,則應由英國主持,與各國無涉。”沙乃斯白里言:“所以會商各國,並不是全憑各國辦理,不過條約所言如此,應得會商。若以洋藥言之,中國近年遍種罌粟,國家若有意引導之,未嘗示禁。本國於此只看作一種貿易,並不以為害人之物,以中國原已廣種罌粟,歲歲加多,無已時也。必欲加增厘稅,禁使不能貿易,是以國家不能議準。”吾謂:“初得總理衙門來文,正值柏靈會議之時,以為此件條約,早夕必可議準。近見新報載阿門得一段議論,知其必足以惑聽。販運煙土,原系印度一宗大貿易,而在中國卻實為害,此由中國人民不自振作,於印度無尤。至於廣種罌粟,實在一千八百五十九年洋藥開禁之後。近因山西災荒,推考其原由,以種罌粟占出地畝,豐年已不足食,一遇荒歉,為害尤劇,是以朝廷因山西巡撫之請,通飭禁止栽種罌粟,何嘗有意引導之?一千八百五十九年甫開鴉片煙之禁,徵收稅則,本極輕微,內地鴉片亦是一例徵收。而內地所制鴉片,力量遠不如印度,窮民將就吸食,稍有力者均以吸食印度公班煙為名。此種加稅,不過禁止偷漏而已,何足以斷絕來源,使不得貿易?”沙乃斯白里言:“中國不愛吸食內地鴉片,吾亦聞之。所以不能議準,知中國地方官視此為利藪,誠慮肆意徵收,漫無限制。”吾謂:“中國地方官於國家未經定立章程之件,可以任意徵收。國家明示章程,地方官勢亦無從任意徵收。”沙 〔乃〕斯白里言:“若然,何以不明定數目?”吾謂:“李中國 〔堂〕原議定立數目,威公使執意不肯,是以未定。”沙斯<乃>斯白里言:“李中堂定數若干?”吾謂:“記是一百兩。”沙乃斯白里言:“如此實是太多,所以人人言中國謀禁絕此種貿易。”吾謂:“中國鴉片煙稅即增至十倍,亦尚不及印度之多。是以歷任公使阿里克、威妥瑪均有加稅之議。增加多少,自有權衡,亦須是得商人允準,萬無一加厘捐便能禁絕之理。”沙乃<斯>言:“阿里克、威妥瑪之議加稅,並屬私見,非國家之意。”吾謂:“貴國國家於此從何與聞?阿里克、威妥瑪在中國久,實自覺收稅太輕。”沙乃斯言:“此事總應飭令駐京公使查明定議。”吾謂:“此件條約原由駐京公使定議,何待更查。耽延日久,徒使中國應辦事件不能開辦,公使在此,亦覺無顏。”沙乃斯百里:“除此兩條,先將各條議準,以便回復總理衙門何如?”吾謂:“各條早經開辦,議準與否,全無關係。即條約內會商各國兩款,其租界免捐一款,亦經開辦年余,惟未經議準洋藥抽厘一節,中國至今不能開辦。各國所得利益取之中國者,一一照行,獨於中國應得利益,積壓兩年,恐亦非持平之道。”沙乃斯白里言:“我當具一文請俟欽差回復,再行覆議。”吾謂:“外部檔案,必應照款回復。惟恐所聞未必周詳,我當詳悉具一文,以憑貴衙門核辦。”沙乃斯白里言:“如此正好。”吾意蓋慮接允來文而後回覆,或延至十餘日亦須候之,不如逕自具文之為愈。居此兩年,與外部議論事件,均不過十餘語,以外部一切不肯駁論,無從申述。此次辨論《煙臺條約》不能支展,遂得盡情一相辨駁。三點鐘往見,比出門,已逾五點鐘矣。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大變動時代容易產生大思想家。郭嵩燾生活在清代道鹹同光之際,中國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由“天朝帝國”變為列國之一,由閉關自守變為被動開放,由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開始啟動工業化進程。郭嵩燾敏銳地感受到時代變動的脈搏,走在了時代思想的前列。他努力了解西方,倡導學習西方先進的科學與良善的制度,反對因循守舊。他不畏人言,勇於擔當,出任中國第一任駐英公使,盡力介紹西學西制,呼籲中國走向世界,雖備受攻擊而百折不撓,無怨無悔。他學養深厚,博古通今,對中國社會諸多問題的批評,對中外諸多交涉得失的分析,均鞭辟入裡,見識超群。編者簡介熊月之,1949年生,江蘇淮陰人,1981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獲碩士學位。現為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上海市歷史學會會長,中國史學會副會長。專著有《中國近代民主思想史》、《西學東漸與晚清社會》、《馮桂芬評傳》、《異質文化交織下的上海都市生活》等;主編《上海通史》;論文有《論郭嵩燾》(1981)、《郭嵩燾出使述略》(1983)、《論郭嵩燾與劉錫鴻的紛爭》(1983)等百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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