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梁朝士書

光宅寺曇瑗白,竊惟至人垂誨,各赴機權,故外設約事三千,內陳律儀八萬,誠復楷訓異門,無非懲惡。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梁朝士書
  • 作品出處:《廣宏明》三十二
孔定刑辟,以詰奸宄,釋敷羯磨,用擯違法,二聖分教,別有司存。頃見僧尼有事,每越訟公府,其內外殊揆,科例不同,或內律為輕,外製成重,或內法為重,外網更輕,凡情黽勉,肆其阿便,若苟欲利己,則棄內重而附外輕,若在陷地,則棄內輕而依外重,非唯穢黷時宰,便為頓乖理制。幸屬明令公匡弼社稷,和燮陰陽,舟楫大乘,柱石三寶,遐邇向風,白黑兼慶。貧道忝居僧例,頗采習毗尼,累獲僧曹送事,訪律詳決。尋佛具切戒,國有憲章,糹圭僧家諍執,未審依何折斷?謹致往牒,佇奉還旨,庶成約法,永用遵模。釋曇瑗上。(《廣宏明》三十二,又一本在二十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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