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執恭詔》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執恭詔
- 作者:白居易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執恭詔
敕執恭:王克謹至,省所奏今月八日進收平昌縣,已令鎮守,並奏劉濟欲與卿約義事者,具悉。卿奉辭伐罪,仗節啟行,指顧偏裨,收復城邑,已令鎮備,兼務緝綏,威惠之方既明,吊伐之義斯在,永言倚任,彌注衷情。劉濟將相大臣,與卿先父同列,欲求契約,固合允從,豈惟繼好私情,亦足葉心王事。載省來奏,深鑒乃誠,至於寢興,不忘嘉矚。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