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匈奴和親布告天下詔

制詔御史:匈奴大單於遺朕書,和親已定。亡人不足以益眾廣地,匈奴無入塞,漢無出塞,犯今約者殺之。可以久親,後無咎,俱便,朕已許,其布告天下,使明知之。(《漢書·匈奴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