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羅璪雲書

《致羅璪雲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羅璪雲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得三月十八日書,並尊像及李、羅二君像,把晤歡喜,如相見也。乃悉仰商同人之因緣,沆瀣一氣,喜何如之!君之游,增長見識學問,勝於局守鄉隅多矣。刻下榮祿尚在,皇上未能復權,其不能大變,固也。惟聖主尚在,而肅王為御前大臣且行營,實為上之心腹,復辟有望。
戊戌時,皇上即欲開議院,行立憲,以予民權。大學士孫家鼐曰:開議院、予民權,則上無權矣。上曰:吾但欲救中國民耳,君權之有不有何計焉。仆聞此言,故願為死。今天之言革命者,其極亦不過欲得成立憲政治,民有議政權耳。無論英、美君主民主雖少異,而為立憲政治、民有議院政權則同。若皇上復辟,則自然而得之,不待兵乎。若必用革命軍起,則各省、各府、各縣人人各起,誰肯相下?吾四萬萬人自相屠毒,外國必借名定亂而入取吾地;如俄之取伊犁,如美之取呂宋皆然。是我等不獨不能自保,而反自鬻之也。若謂與外國約,外國必不肯。去年已辦過此事,今未便宣露耳,可會意。即陽肯之,亦如美之於呂宋耳,俟阿軍之背西班牙乃自取之,此尤可畏也。他人皆空言想像,仆則曾經辦實事矣。是分裂自我等也。今地球二等國些少能立,我中國若革命軍起,必不能合而為一,是我有萬里之大國而自分裂之也。且海外之人稍有知識耳,內地民智未開,若有他言,皆以亂叛相待,其時亦未至也。若割據得些少之地,必不能立。昔日德國卑士麻迫對法國革命之事,而偽倡王權,故能合日耳曼廿五邦而成今霸國,雄於大地。若亦如法之倡革命,則今普魯土亦為二十五邦之一小邦,浸假而滅於大國矣,豈能稱雄大地乎!吾國有地球大國之資格,豈可自行分裂,以與高麗、暹羅等哉?土耳其之分成小國,皆因機會而藩王自據之。若波國之拒英、阿軍鴉杜之拒西班牙而援美以自助,今皆大敗矣。故華盛頓之拒英,亦當百年前乃戰,若在今日,亦恐不易成矣。今歐洲除法國外,各國皆君主立憲,無革命而成民主者,可以為鑑。今四境無事,勤王亦不能起。若聖主猶存,天命尚在,豈可言革?但一榮祿在,除之即可復辟。與榮一人戰,抑與全國戰,孰為難易乎?不待言矣!
至近者撲滿之說尤為無□,吾中國之大,當合蒙古、回、疆□大。吾今近西藏人及哲孟雄、廓爾喀人,皆甚愛甚親我而疾視白人,蓋以同國之故也。俄之所以能大,能容各種人故也。我坐有大國,何必自分割之?且滿人亦有佳者,如瓜爾佳力言民主者也。何必盡攻之?又皇上為何人?歐西各國,且有迎君主於他國者。既行立憲,則尚武革命,順天應人,即在中國人尚當逐之。今徒以榮、那二賊之毒怨之耳,何必仇捨身救民之皇上?仆親承衣帶之詔,愧不能救主。若革命說,則他人之妄想,仆不敢從也。即門人各報,時有他論鼓動人心,然實年少,閱歷未深,忿激過甚者耳。且恐上有變,則為此耳。若今日施之實事,實未能行。苟然皇上已遭變,而又數年之後,全國民智大行,內地人有雄心,餉械大積,萬不能言此。妄為舉動,徒去人才及費大餉耳。仆一切皆經閱歷之言。固未敢妄動,尤不肯言革,惟君明照其故,將此布告同志。今惟有成就商會、公司,厚積餉源一事此亦非區區所能濟,故不敢請;若餉源大集,則進退裕如,無所不可。各埠鼓義已久,力竭已甚,不敢再動勞。故某君月捐一事,仆經年不敢發至貴處。亂耗同胞,日在水火,憂□無已。萬里遠望,只有焦灼,豈敢復請捐乎!聞之悚愧。敬請璨雲義士兄大安,並請南美各埠同志義安。四月廿七日此書並代寄美國各埠遍示同志。
再者,前年曾托容純甫前為美欽差者與港督定約取粵,港不肯,且多非常不妥之言,謂彼必調兵道,區區烏合之眾,實不能敵港兵。前年不取粵之故為此,不然前年之力取之久矣。此事雖君勉、雲樵等亦未之知,不欲宣露,以損辦事者之氣也。前年之大力令取西,而各人眷戀東省,故事不□。今特密告,望待密告至親之同志,其有妄,其有生異想者,可密告之。以君之才志熱誠,乃又鄉鄰,將來付託甚多。吾與兄弟如兄弟,惟當審時度義,不必然言革,且乞代告各埠,勿為各報所感。若時機有變,仆當告兄寶號。又為此若商會或報有成,必以奉托。再者,貴埠亂,為此萬不敢以捐事相累。如既捐訖,則望付香港上環海旁和昌隆鄺壽文收,不必付橫濱。蓋付橫濱亦須轉匯港、澳,以辦事支款皆在港、澳,不在橫濱,遠於內地也,徒多費匯水。且匯濱者,楚中將日之索款,稍一不遂,無所不至,卓甚若之。去年之匯濱者,盡付之無何,馮君紫珊至避之還港。此等隱情幸勿宣告,但轉告南洋各埠,後此有款,直匯來仆或匯交港可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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