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段祺瑞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段祺瑞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天津段督辦芝泉先生鑒:
前承由何茂如轉來尊電誦悉。仆以民生塗炭,不欲兄弟鬩牆,久稽裁管。頃舊政府倒,公膺重望。然民國十三年來大亂如麻,四萬萬人不安其生,共和之效可觀矣。聞公密語人共和非己意,但為項城壓迫。故歷年來,公對於皇室優待條件力為維持。今馮玉祥背信棄約,乃敢反悖萬國共認之皇室優待條件,廢帝號,逐乘輿,劫宮庫。外人駭憤,況為國民?夫清朝竭其兵力定滿、蒙、回、藏百萬方里之地,歸之中華,禪讓以與民國,令數萬萬人民匕鬯無驚,首領得保。此其功德,豈有比哉!故有優待條件,告萬國而共證之。其仍居京師,正如意得羅馬仍優待教皇、稱尊號、居故宮同例,六十年來未聞有改其優待條件,逐教皇而廢其尊號,劫教皇宮而奪其財寶者。若任一人盜劫之私,條約可隨意而廢,則何必立條約也。煌煌萬國共證之優待條件,既可隨意逐奪之,則亦可隨意毒弒之,誰能保焉?公是親訂條約者,而不能爭回,是與自廢優待條件等也,不能以既發空言了也。
夫馮玉祥之狼子野心,何饜之有?昔陸建章提攜馮玉祥於兵卒之中,妻以甥女,擢至大官,而馮玉祥先背而陷之。及從陳宦,於川則叛陳宦。入陝則毒殺閻相文。入豫則殺寶德全闔家。而劫趙周人之財,至令其兵散擾河南。去年吾過陝、豫,兩省人談馮玉祥劫奪富豪之財無數,莫不切齒。其言仁於基督,其行暴於盜跖。前年媚事黎宋卿,而去年廢黎宋卿而舉曹仲珊,今又廢曹仲珊矣。仲珊傳書謂馮主戰,奉必殺張雨亭,今又主和,擁張雨亭而戴公矣。蓋將踞公於爐火上,復以公為黎、曹也。夫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巧於中立,人持兩端,笑里而藏刀,聯坐而設阱,歡飲而置鴆,今日換帖拜門,而明日仇讎拔刀,人人無可控據,人人無可依恃,則行不知所從,手不知所持,舉足皆為危境。凶德參會,惡俗養成,人道之隳,不如禽獸。自古以來,未有若今之甚者。何所恃以為人?何所恃以立國?聞之刺心,睹之酸骨,尚何政制之可言哉!今之舉公、附公者,公自能審之。馮玉祥反覆縱橫,高下在手,狼子野心,猶尚不足,乃覬覦皇室之寶藏,明目張胆而劫之。浸假而毀闕里,廢文廟可也。浸假而法俄大革命,叛基督、廢上帝可也。浸假而公等先受禍,乃行赤化,戮國民而奪其產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言其漸也。馮玉祥無列寧之才之仁,而能合王莽、呂布、董卓、黃巢、張獻忠為一,他日必百家磔蚩尤,千萬 王莽。而今公等縱之,令國民受其荼毒,為可痛也。
公學佛者,故應有慈悲,而坐視國民之為俄民乎?公在清朝為一品大臣,而忍視故主若此乎?昔徐又錚再三請吾與公合營中國,吾與公異道,未之許也。今請公回復優待皇室條件,與雨亭總司令公誅馮玉祥以謝天下。則公不失信於天下,國民皆感仰明公,豈惟鄙人。吾亦當釋嫌修好,必有以報執事也。惟公圖之。有為謹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