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齊獻書燕王

自齊獻書燕王,出自《戰國策》三十: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燕王,燕昭王不行。

臣之行也,固知將有口事,故獻御書而行。曰臣貴於齊,燕大夫將不信臣,臣賤,將輕臣;臣用,將多望於臣;齊有不善,將歸罪於臣;天下不攻齊,將曰善為齊謀;天下攻齊,將與齊兼臣,臣之所重,處重卵也。王謂臣曰:「吾必不聽眾口與讒言,吾信汝也。猶劃刈者也。上可以得用於齊,次可以得信於下,苟無死,女無不為也,以女自信可也。」與之言曰:「去燕之齊可也,期於成事而已。」臣受令以任齊,及五年,齊數出兵,未嘗謀燕。齊、趙之交,一合一離,燕王不與齊謀趙,則與趙謀齊。齊之信燕也,至於虛北地行其兵。今王信田伐與參、去疾之言,且攻齊,使齊犬馬戔而不言燕。今王又使慶令臣曰:「吾欲用所善。」王苟欲用之,則臣請為王事之。王欲臣任所善,則臣請歸事。臣苟得見,則盈願。(《戰國策》三十)
楚得枳而國亡,齊得宋而國亡,齊、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秦之行暴於天下,正告楚曰:「蜀地之甲,輕舟浮於汶,乘夏水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漢中之甲,乘舟出於巴,乘夏水而下漢,四日而至五渚。寡人積甲宛,東下隨,知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王乃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遠乎?」楚王為是之故,十七年事秦。秦正告韓曰:「我起乎少曲,一日而斷大行。我起乎宜陽而觸平陽,二日而莫不盡繇。我離兩周而觸鄭,五日而國舉。韓氏以為然,故事秦。秦正告魏曰:「我舉安邑,塞女戟,韓氏、太原卷。我下枳,道南陽、封、冀,包兩周,乘夏水,浮輕舟,強弩在前,戈在後。決滎口,魏無大梁;決白馬之口,魏無濟陽;決宿胥之口,魏無虛、頓丘。陸攻則擊河內,水攻則滅大梁。魏氏以為然,故事秦。秦欲攻安邑,恐齊救之,則以宋委於齊,曰:「宋王無道,為木人以寫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絕兵遠,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為齊罪。秦欲攻齊,恐天下救之,則以齊委於天下,曰:「齊王四與寡人約,四欺寡人,必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齊無秦,無齊有秦,必伐之,必亡之!」已得宜陽、少曲,致藺、石,因以破齊為天下罪。秦欲攻魏,重楚,則以,南陽委於楚,曰:「寡人固與韓且絕矣!殘均陵,塞鄳隘,苟利於楚,寡人如自有之。」魏棄與國而合於秦,因以塞鄳隘為楚罪。兵困於林中,重燕、趙,以膠東委於燕,以濟西委於趙。趙得講於魏,至公子延,因犀首屬行而攻趙。兵傷於離石,《史記》作譙石,遇敗於馬陵,而重魏,則以葉、蔡委於魏。已得講於趙,則劫魏,魏不為割。困則使太后、穰侯為和,羸則兼欺舅與母。適燕者曰:「以膠東」。適趙者曰:「以濟西」。適魏者曰:「以葉、蔡」。適楚者曰:「以塞鄳隘。」適齊者曰:「以宋。」此必令其言如循環,用兵如刺蜚繡,母不能制,舅不能約。龍賈之戰,岸門之戰,封陸之戰,高商之戰,趙莊之戰,秦之所殺三晉之民數百萬。今其生者,皆死秦之孤也。西河之外、上雒之地、三川,晉國之禍,三晉之半。秦禍如此其大,而燕、趙之秦者,皆以爭事秦說其主,此臣之所大患。又見《史記·蘇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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