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自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正式成立,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19日,自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按照《自貢市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自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管理局、市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古樹名木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自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林業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管理局、市林業局。
主要職責
(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自然保護地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起草全市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等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
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按照規定許可權,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擬訂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區域準入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和審查、審批、審轉各類國土空間規劃。擬訂並監督實施城鄉建設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用途管制政策。擬訂村莊和小城鎮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村規劃編制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工程管線等市政工程及其配套設施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的規劃管理。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造林綠化、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森林採伐限額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一)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古樹名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古樹名木調查,擬訂調整全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協助開展國家公園申報、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全市相關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現代園區建設和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綠色產業發展。
(十五)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六)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擬訂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九)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框架、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市級基礎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應急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辦測繪資質管理和測繪項目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規範管理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負責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及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與利用工作,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交換與共享工作。
(二十)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制定並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情況。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一)配合國家、省對縣級政府落實中央、省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測繪地理信息等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級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落實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應急局的職責分工。市應急局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市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市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市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市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提請市應急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協助市民政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自貢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法規信訪科。
(三)調查登記科。
(四)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
(五)國土空間規劃科。
(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七)市政規劃管理科。
(八)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科。
(九)造林綠化產業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十)森林和保護地管理科。
(十一)地質礦產管理科。
(十二)地災防治與森林防火科。
(十三)測繪地理信息科。
(十四)執法督察科(審計科)。
(十五)行政審批科。
(十六)財務科。
(十七)人事科。
(十八)機關黨委辦公室。
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