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生態環境局

自貢市生態環境局

自貢市生態環境局是自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生態環境局
  • 所屬公司 :自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 所屬地區:自貢市
  • 現任領導:王紅軍
正式成立,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0日,自貢市生態環境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按照《自貢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改革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牧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起草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參與制定與全市生態環境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轄區內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環境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區縣、高新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並監督實施。按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全市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起草核與輻射安全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並監督實施輻射源安全政策、規劃,監督實施輻射源安全標準。牽頭負責全市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全市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管理工作,參與核設施安全、核設施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參與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參與反生化、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展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各類環境標準。制定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和生態環境統計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一)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擬訂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區縣黨委政府、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並依法依規問責。
(十二)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監督實施全市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查處全市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有關規劃和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全市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四)開展全市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組織開展我市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五)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參與協調市內重要生態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和區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負責與生態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聯繫工作。
(十六)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各區縣(含高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自貢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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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法規與監測科。
(三)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四)水生態環境科。
(五)大氣環境科。
(六)土壤生態環境科。
(七)農村生態環境科。
(八)行政審批科。
(九)生態環境安全科。
(十)科技財務科。
(十一)人事培訓科。
機關黨委。

現任領導

局長:王紅軍
副局長:張偉
總工程師:張紅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3日,入選四川省“十三五”節能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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