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耕農戶

自耕農戶是元代農民中自耕農戶大量減少,這是因為北方的自耕農在戰亂中大量被掠為驅奴,又有大量農戶淪為權豪的部曲(農奴)。

東平嚴氏集團的將校,即占民為部曲戶,稱為“腳寨”。蒙古貴族在城市近郊和軍兵駐所,強占大片民田作牧場,也迫使大批自耕農戶流離失所。倖存的自耕農,和地主一起被列為“民戶”,要負擔繁重的丁稅、地稅和多種差役,因而往往被迫流亡。一二八三年,崔或奏報,自北方內地流移江南逃避賦役的農民已有十五萬戶。以後,這種人口南流的趨勢一直不曾停止。
江南生產原來較為發展,又不曾遭受北方那樣長期戰亂的破壞,但是,隨著土地兼併和租佃關係的發展,自耕農也越來越多地淪為佃戶。《元典章·戶部五》收錄的一個公文說:“江南佃民,多無己產,皆於富豪佃種田土。”同書《聖政·二》杭州官員的奏報說:“蠻子百姓每,不似漢兒百姓每,富戶每有田地,其餘他百姓每無田地,種著富戶每的田地”。這所謂百姓,即是良民。這個公文只是反映出北方租佃關係的薄弱和驅奴制的盛行,並不說明漢人自耕農的眾多。但是,它恰恰說明了江南地區農民多是佃戶,自耕農為數甚少,處於不被重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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