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教材/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是2007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春霖。
基本介紹
- 書名:自考教材/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
- 作者:李春霖
- ISBN:9787301055021
- 定價:18.5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1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2007年版)》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組成部分的自學考試,其職責就是在高等教育這個水平上倡導自學、鼓勵自學、幫助自學、推動自學,為每一個自學者鋪就成才之路,組織編寫供讀者學習的教材就是履行這個職責的重要環節。毫無疑問,這種教材應當適合自學,應當有利於學習者掌握、了解新知識、新信息,有利於學習者增強創新意識、培養實踐能力、形成自學能力,也有利於學習者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具有如此特點的書,我們雖然沿用了“教材”這個概念,但它與那種僅供教師講、學生聽,教師不講,學生不懂,以“教”為中心的教科書相比,已經在內容安排、形式體例、行文風格等方面都大不相同了。希望讀者對此有所了解,以便從一開始就樹立起依靠自己學習的堅定信念,不斷探索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識基礎和實際工作經驗,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達到學習的目標。
目錄
上篇 公證篇
第一章 公證制度緒論
第一節 公證的概念、法律關係和特徵
第二節 公證制度與民商法及民事訴訟的關係
第三節 公證機構的任務
第四節 我國公證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第二章 公證機構的設定和監督管理體制
第一節 公證機構的性質
第二節 我國公證機構的設定及其人員組成
第三節 公證員的條件、資格取得與任免
第四節 公證監督管理體制
第五節 公證協會
第三章 公證活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合法原則
第二節 客觀真實原則
第三節 依法獨立公證和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
第四節 堅持自願公證與法定公證的原則
第五節 公證員親自辦理公證事務的原則
第六節 迴避原則
第七節 保密原則
第八節 便民原則
第九節 使用本國和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原則
第四章 公證的效力
第一節 一般公證書具有的證明效力
第二節 債權文書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
第三節 法定公證事項公證書的法律效力
第五章 公證執業區域
第一節 公證執業區域概述
第二節 公證執業區域的劃分
第三節 其他機關、組織或有關公民的證明
第六章 公證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公證員的權利
第二節 公證員的義務
第七章 公證的普通程式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
第二節 審查
第三節 出證
第四節 公證期限、不予辦理公證和終止公證
第五節 公證費用
第八章 公證的特別程式
第一節 招標投標、拍賣、開獎公證
第二節 遺囑公證
第三節 提存公證
第四節 公證調解
第五節 公證書的複查程式
第九章 公證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公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公證員的職業道德
第二節 公證員的執業紀律
第三節 公證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契約法律行為公證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公證綜述
第二節 買賣契約公證
……
下篇 基層法律服務實務篇
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自學考試大綱(含考核目標)
第一章 公證制度緒論
第一節 公證的概念、法律關係和特徵
第二節 公證制度與民商法及民事訴訟的關係
第三節 公證機構的任務
第四節 我國公證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第二章 公證機構的設定和監督管理體制
第一節 公證機構的性質
第二節 我國公證機構的設定及其人員組成
第三節 公證員的條件、資格取得與任免
第四節 公證監督管理體制
第五節 公證協會
第三章 公證活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合法原則
第二節 客觀真實原則
第三節 依法獨立公證和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
第四節 堅持自願公證與法定公證的原則
第五節 公證員親自辦理公證事務的原則
第六節 迴避原則
第七節 保密原則
第八節 便民原則
第九節 使用本國和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原則
第四章 公證的效力
第一節 一般公證書具有的證明效力
第二節 債權文書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
第三節 法定公證事項公證書的法律效力
第五章 公證執業區域
第一節 公證執業區域概述
第二節 公證執業區域的劃分
第三節 其他機關、組織或有關公民的證明
第六章 公證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公證員的權利
第二節 公證員的義務
第七章 公證的普通程式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
第二節 審查
第三節 出證
第四節 公證期限、不予辦理公證和終止公證
第五節 公證費用
第八章 公證的特別程式
第一節 招標投標、拍賣、開獎公證
第二節 遺囑公證
第三節 提存公證
第四節 公證調解
第五節 公證書的複查程式
第九章 公證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公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公證員的職業道德
第二節 公證員的執業紀律
第三節 公證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契約法律行為公證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公證綜述
第二節 買賣契約公證
……
下篇 基層法律服務實務篇
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自學考試大綱(含考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