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

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

《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內容簡介:美國是法律人統治的國度。十九世紀的美國,律師建立了最初的法學院,法學院培養了新一代的律師,新一代的律師又成為美國自由的中流砥柱。《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從美國獨立之初的著名律師與法學教授寫起,沿著托馬斯·傑斐遜、詹姆斯·威爾遜等開國元勛的足跡,講述了美國法學教育從學徒制走向學院制的全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
  • 外文名:Lawyers and Liberty:the Legal Education in 19th Century America
  • 作者:胡曉進
  • 出版日期:2014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2052869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323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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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紀美國的律師與法學院》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胡曉進:中國政法大學講師,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長於美國史研究,代表作品有《在憲政舞台上:美國最高法院的歷史軌跡》(合著),《美國最高法院》(合譯)、《政治和命運》(合譯)。

圖書目錄

自由社會的律師與法學院(代前言)
第一章自由之基:美國早期法學教育
第一節托馬斯·傑斐遜的貢獻
一、早期的法律學徒
二、以通識教育為基礎
三、第一個法學教授席位
第二節詹姆斯·威爾遜:律師與憲法
一、參與獨立前的政治辯論
二、參加制憲會議
三、為新憲法辯護
四、解釋和傳授憲法
附錄:美國第一個法學教授喬治·威思的傳奇人生
一、早年經歷
二、參與獨立運動
三、擔任法學教授
四、晚年
第二章自由之路:從學徒到學院
第一節法律學校:從學徒到學院過渡的中間階段
一、亨利·塔克及其父子
二、溫切斯特法律學校
三、溫切斯特法律學校的影響
第二節哈佛法學教育的奠基者:約瑟夫·斯托里
一、約瑟夫·斯托里其人
二、哈佛法學教育的起步
三、戴恩講座教授
第三節培養紳士型律師:特蘭西瓦尼亞的法學教育
一、早期的幾位教授
二、霍利校長
三、霍利之後的法學教授
四、衰落
第四節融入大學:19世紀耶魯的法學教育
一、最初的嘗試
二、幾位奠基人
三、兩次危機
四、融入耶魯
附錄:1889年耶魯法學院的課程設定
第三章自由之火:哥倫比亞與哈佛
第一節德懷特與哥倫比亞法學院
一、詹姆斯·肯特的嘗試
二、西奧多·德懷特時代
三、取消“文憑特權”
四、從兩年制到三年制
五、設定法律碩士學位
六、提升入學標準
附錄:成為真正的律師—德懷特在法學院畢業典禮上的講話
第二節蘭代爾與哈佛法學院
一、1869~1894年的哈佛法學院
二、法律是一門科學
三、蘭代爾與哈佛法學院
第四章自由之光:中西部的兩所法學院
第一節托馬斯·庫利、密西根大學與中國
一、托馬斯·庫利的生平與學術貢獻
二、庫利與密西根大學法律系
三、庫利之後的法律系
四、密西根大學法學院與中國
五、密西根大學與中國的文化淵源
第二節西部傳奇:黑斯廷斯法學院
一、創辦經過
二、傳奇女子福爾茨
三、狀告法學院
四、另外兩位女性
五、誰來管理學院?
六、波默羅伊教學法
七、20世紀初的黑斯廷斯法學院
第五章自由之國:行業協會與行業自治
第一節美國律師協會
一、關於召開美國律師協會成立大會的通知
二、美國律師協會章程
三、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委員會報告(1879)
四、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委員會報告(1890)
五、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委員會報告(1891)
附錄:調查問卷
第二節美國法學院協會的職能
一、美國法學院協會章程
二、美國法學院協會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
附章19世紀美國法學教育基本情況
一、19世紀美國法學院名錄
二、19世紀美國法學教育基本數據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

名人推薦

教育乃公私德行之母,唯有沉心於教育,方能獲得淵博的知識、成為專家裡手、提升個人德行。了解自己的權利,符合人的自由天性。法律的訓練意味著知曉服從的責任,這也是治國理政者必不可少的品質。因此,通過法律的手段,社會得到控制和發展,人類也得以延續。所有的自由國度都珍視以上原則,自由與安全有賴於此。當法律的原則沁人人心,就可以克服無知、錯誤與惡行,就可以遏制民粹政府的狂躁與騷動,使其充滿活力:永續長存。
——美國律師協會(ABA)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委員會報告(1879年)
我和我的同事一直奉行,法律是一門科學,是一門必須通過書本才能學習的科學。如果法律不是一門科學,大學最好顧及自己的尊嚴,別教授法律;如果法律不是一門科學,而是一種手藝,學習法律的最好方法當然是跟掌握這門手藝的人當學徒。如果法律是一門科學,毫無疑問,它將是一門最偉大最難掌握的科學,需要最有頭腦的人全心投入。我們也一貫極力主張,圖書館才是教授和學生們的工作室,其作用如同化學家、物理學家的實驗室、動物學家的自然史博物館、植物學家的植物園。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克里斯托弗·蘭代爾(Christopher C.Langdell,1826—1906)
我堅信,與美國的財富和權力相比,美國的制度更具影響力;我相信,發揚和光大這種制雅,過去需要,將來也同樣需要法律行業的引領。法律行業的品質取決於法學院的品質,法學院的品質預示著美國的未來。
——美國律師威廉·庫克(Willialn W.Cook,1858~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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