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犯炮,古代以鋼輪火石裝置起爆的地雷群。雷殼制以鐵、石、磁、瓦皆可。圓形。內裝炸藥,用小竹筒穿藥線,外接火線,穿火槽,入鋼輪發火裝置。踏動機關,群雷起爆,殺傷敵軍。創製於明, 由前代爆炸性火器發展而來。戚繼光守衛薊州, 曾多處以布地雷陣,使邊防安然。沿用至清前期,後漸廢。 《戚少保年譜》卷十二: “制自犯鋼輪火。沿邊城之下,擇其平坦虜可集處,掘地,埋石炮於內,中置一木匣,各炮之信總貫於匣中,而匣底發以火藥,中藏鋼輪,並置火石於旁,而伏於地上。虜馬踏其機,則鋼輪動轉,火從匣中出,諸炮並,舉虜不知其所自”。